週一臉書的動態牆很精彩,國民黨立委與護家盟各種驚世言論盡出,套一句俗話,讓在電腦前的我們「驚呆」了。立法院併案審查《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也就是「婚姻平權」法案,果然一早就有兩派人馬在立院外對陣,這並不讓人意外,或許立委呂學樟滿腦想著人獸交還讓人意外些。只是看著這些國民黨立委一個荒唐過一個的說詞,不禁讓人好奇他們到底對於「基本人權」有著什麼樣的意識。
近日來,兩大「基本人權」法案「婚姻平權」與「18歲參政權」修憲案都備受矚目,這兩個法案的命運非常相近,無論是推動的阻礙,或是阻力的來源。早在8月1日時,即有多對多元性別情侶前往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遭到駁回;而一個月後的9月1日,則有多位未滿23歲參選人到各縣市地方選舉委員會登記參選,同樣也遭到駁回。
這兩個法案,在近期數個民調中都顯示有過半民眾認同、支持,然而多位國民黨立委卻堅持「社會尚未有共識」,意圖拖延。甚至激進地表達反對,高舉著「能力論」,批判同性沒有生育能力、18歲青年不夠成熟云云。實際上有太多例證「打臉」,我們可以看到在國外,多元成家一樣可以養育,而國內18歲的國人已經相當成熟。
當然也有更多反面思考的參考例子,打開報紙社會版我們可以發現那些不堪入耳的社會新聞多是來自「異性戀家庭」,打開政治版也可以看到縱使已經年滿63歲、當了總統的人也未必成熟;高離婚率不是同志家庭貢獻的數字,馬英九也不是18到20歲青年選出來的總統。那些「爭議太大」的說詞,其實往往是這些立委心中歧視的聲音,而他們沒有勇氣承認。
於是,他們恐嚇著我們,說通過婚姻平權導致家庭結構崩潰、18歲參政權的落實讓政治變成兒戲。甚至他們跳過理性討論的環節,扭曲法案、散佈仇恨,訴諸多數暴力、霸權,還為之穿上民主的外衣,這是對台灣民主化百年奮鬥最大的侮辱。他們要要異性戀表決多元性別組成家庭的權利、要20歲以上的人決定18歲以上的人能否擁有參政權,荒謬至極,基本人權豈能公投?
在此我們要提醒這些反對的國民黨委員們,「有些事你只可以不喜歡」,尤其你的主張與他人的基本權利衝突時,「不喜歡」不是你禁絕他人權利的理由,因為你的管理範圍只限於你自己,反對多元成家法案、反對同志婚姻權利,無異於反對婦女可以工作、反對黑人可以投票。我們期待台灣公民權的新願景,建立在人人享有平等權利的基礎上,不論性別、性傾向,或是年齡。
(「青年佔領政治」共同發起人、樹黨中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