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明良
這個一再污衊台灣,連外媒都稱他是台灣「叛國歌手」的黃安,因心臟疾病返台就醫後出院了,面對這個堪稱是台灣人民公敵的黃安,卻只能眼睜睜看著他花掉八十萬元民脂民膏,然後開心的揚長而去,看在民眾眼裡,只是無奈與憤怒!難道張揆領導的團隊,對這個形同叛徒的黃安就輕輕一句「心裡不太高興」,卻拿他一點辦法都沒有?
黃安自爆他每年中國商演二百場,每場五十萬元起跳,年收入超過千萬元,他囂張表示,回台錄製節目的演出費用,只是零用,中國才能賺全家的開銷。今黃安在兩岸擁房產,開名車,身價豈止億元,名嘴就爆黃安近幾年來逃漏稅至少千萬元。
之前,黃安舉報台灣藝人拿國旗是台獨,就被中國政府禁演,今有人舉報黃安逃漏稅,我們的政府卻無作為,反觀對我們納稅人,漏報所得,本稅補繳了還要罰款;延遲繳納就要罰滯納金;無錢繳健保費就被鎖卡,反差怎這麼大!
就因黃安月繳七四九元健保費,台灣就要為他負擔八十萬元醫療費,這八十萬元,他要繳一○六八個月,等同八十九年的健保費才能補足,但與他收入相比,卻不過是區區零頭而已,為什麼財政部不去查明黃安有沒有逃漏稅?在未查明前,為什麼不讓他先自負全額醫療費?如漏稅,就依法補稅,若補稅額大於醫療費,還需再追繳差額,財政部不都在強調稅負要符公平正義嗎?為什麼在黃安身上看不到?
如今黃安出院了,是已回中國?還是仍留台復健,繼續享受台灣醫療資源?政府無作為,那監督政府的民代呢?也只噴噴口水撻伐一下就了了。台灣就讓黃安這個人如此的予取予求,人民會甘心嗎?
(作者從事企管顧問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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