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熱門 政治 軍武 社會 生活 健康 國際 地方 蒐奇 影音 財經 娛樂 藝文 汽車 時尚 體育 3C 評論 玩咖 食譜 地產 專區 求職

自由廣場》阿帕契 一直玩 一直玩

◎ 吳景欽

阿帕契案不起訴處分的最主要理由,即是認定軍事要塞與國防機密與否,乃須以法律授權給國防部頒佈的行政命令為依歸,此在學理上稱為空白刑法。

以六○一旅所在的龍潭軍機場來說,其並非屬國防部所頒佈的二十二處要塞之一,故阿帕契參訪團的成員,自不會涉及要塞堡壘法第四條第一款,未受允准侵入要塞罪的刑罰。惟根據要塞堡壘法第一條,只要是國防上所須確保的戰術要點、軍港或軍用機場,就被稱為要塞堡壘地帶。則是否為要塞、堡壘乃為法律所明定,國防部所能核定者,僅是依同法第三條第二項,即此等地帶相關聯的禁制區域。

故國防部自行以命令來限縮要塞、堡壘之範圍,顯已逾越法律的授權致嚴重違反法律保留原則。也因此,檢察官絲毫不對此等命令為審查之作法,就使國防部在實質上擁有起訴與否的決定權。更扯的是,為了替特權解套,國防部竟不顧任何機密性,全面開放基地參觀,昂貴的阿帕契直升機,就真的成為遊樂設施,致凸顯出一種荒謬性。

而在遇有侵害國家法益犯罪之場合,如阿帕契案的不起訴處分,並沒有所謂被害人存在,也就無由提起再議及交付審判之訴。故為彌補抑制檢察權的漏洞,刑事訴訟法第二五六條第三項,就有對無被害人且屬法定刑三年以上案件之不起訴處分,逕行送上級檢察長再議的制度。也因此,阿帕契案的共犯,就全數被職權再議至高檢署。

再議制度,高檢署在阿帕契事件裡,竟以涉及相當震撼的內亂、外患罪致管轄不合法為由,來撤銷了地檢署的不起訴處分,似展現了監督下級與糾正不當處分的檢察一體之精神。惟依刑事訴訟法第四條,針對此等重罪,既然須由高等法院為第一審管轄,則高檢署就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二五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於撤銷處分後,親自偵查及決定是否起訴即可,何須再發回地檢署且要求其移轉回高檢署?如此的舉措,到底是在呼應民意的怒吼,抑或是顯現高檢署的官威,還是虛晃一招,實讓人摸不著頭緒。

(作者為真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兼系所主任)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自由共和國》強力徵稿

《自由共和國》來稿請附:真實姓名、身分證字號、職業、通訊地址及戶籍地址(包括區里鄰)、夜間聯絡電話、銀行帳號(註明分行行名)及E-mail帳號。

刊出後次月,稿費將直接匯入作者銀行帳戶,並以E-mail通知。
文長1200字以內為宜,本報有刪改權,不願刪改者請註明;請自留底稿,不退稿;若不用,恕不另行通知;請勿一稿多投。

《自由共和國》所刊文章、漫畫,將於 「自由電子報」選用,不另外奉酬。
Email:republic@libertytimes.com.tw

編輯精選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評論粉絲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