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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共和國》姜皇池/有何不能告人秘密?

◎姜皇池╱台大國際法教授

中國新增M503航線緊鄰海峽中線飛行,蠻橫態度,舉國忿忿,在此空中危機進逼時刻,航港局竟趕在小年夜修正通過《兩岸直航許可管理辦法》部分條文,確定將針對未從事兩岸直航貿易的中國船舶航行台灣禁限制海域進行航道規劃,檢視新修文件與以往經驗,恐難否認所造成的國安威脅,實不亞於「空中危機」。

回顧去年五月,當時航港局試圖修正《兩岸直航許可管理辦法》,因與工作船議題相牽連,嚴重妨礙國安,各方批評不斷,然航港局仍悍然無視一切,縱無法律根據,仍執意開放中國工作船進入台灣內水工作;不僅如此,此開放腳步持續加大,新修正《許可管理辦法》第十條第二項規定:「運送客貨之船舶航經台灣地區限制或禁止水域入出大陸地區直航港口,所經航路或航道,交通部得依實際需求,會同有關機關劃設公告,並刊登政府公報,船舶應依公告之航路或航道航行。」此種航行通道是要在既存兩岸直航通道外,「再新增」航道。不僅開放海域面積擴大,開放船舶種類與數量更無上限,以往兩岸直航通道,限於從事兩岸直航業務的船舶,但新修條款則是開放給全部的中國客貨船舶。如此除加深國安疑慮外,該等貨船包括油輪、載運放射性物質、載運有毒或高污染物質船舶,無端再提高海域環保風險。

尤有甚者,新修正《許可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三項規定:「船舶運送業申請經營之運送客貨大陸船舶航經第十條第二項公告之航路或航道入出大陸地區直航港口者,應檢附申請書及相關文書,向航港局申請許可;許可內容變更時,亦同。」同條第四項各賦予此種許可書六個月效期,跟以往兩岸直航船舶所謂「逐船」、「逐次」審查不同,此種非兩岸直航船舶竟然一次申請,六個月有效。換言之,一次申請,就擁有台灣海域六個月自由行許可。

而更嚴重的是無法追蹤,從未處罰。雖有規定通過時「應全程開啟海事通信頻道,並裝設船舶『自動識別系統』(AIS)」,但裝設船舶AIS不代表一定會啟動,亦不代表不會在通過台灣禁限制水域時「剛好故障」;且縱使依規定啟動AIS,台灣亦無充足人力可以全天全面監視。「前事不忘,後事之師」,以兩岸直航船舶而言,以往規劃海運直航,開放十五個港口、七個直航點、二十條直航航道,但中國船舶實際上並未嚴格遵守台灣所指定直航航道,不行使航道或偏離航道者往往有之。海巡機關若「恰巧」發現,層層回報,雖規定可「廢止」該許可,但主管機關航港局竟不聞不問,從未有任何一艘中國船舶因違反此規定遭處罰,更像是台灣法規形同「廢紙」!?

兩岸直航,台灣將部分禁限制水域開放給中國船舶航行,此或多或少可自我解釋是想賺錢,所以冒國安風險;但現在準備開放的新航道,看不到一絲絲好處,卻讓台灣暴露在不需要的風險,增加不必要的執法成本,簡直是莫名其妙。航港局不論如何,不管一切,就是要讓中國船舶自由通過台灣禁限制水域!

航港局何以做出此種不顧國家安全、無益海域管制、更讓中國利用台灣海域,在軍事、政治與經濟之修改,執意「損台利中」?究係牽扯何種利益?有何不能告人秘密?來自國會議員壓力?來自上級長官壓力?在航港局確定劃出所謂通航航道,進而傷害國家利益前,政府有關部門單位實應細細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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