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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詐騙行動

■ 高為邦

詐騙電話每個人都接到過,我大概接過二十通。

要對付詐騙集團其實不難!因為所有金錢匯進匯出都是經過人頭帳戶,只要對人頭帳戶有一套管理辦法,問題就能解決。我認為人頭帳戶之所以存在,是銀行怠忽職守,沒有對開戶者認真查核,由於疏忽而助長犯罪,銀行當然應該負責。因此,我建議任何受害者將錢轉進了一個人頭帳戶而蒙受損失,該人頭帳戶的銀行必須賠償一半損失。另一半損失當然由受害者自行承擔,誰叫自己笨!這樣是不是對銀行不公平?做好查核工作是對銀行的苛求嗎?銀行有無自我保護的對策?

了解客戶本來就是銀行的責任!客戶有沒有固定工作?收入如何?就業公司是否確實存在?居家環境如何?有巨額資金往來嗎?開戶的目的?了解後再評定客戶的等級,對於沒有把握的客戶,就應該電腦設定限制一次提款的金額、不得轉帳、資金進出異常立即警告等預防措施。唯有如此銀行才能避免損失,這是銀行消極性的預防作法。

銀行積極性的攻擊作法是:鼓勵舉發人頭帳戶,凡舉發一個人頭帳戶,發獎金一千元。在重賞之下,圍剿詐騙集團會變成一個全民運動,有心人再接到詐騙電話時,就不會消極地掛電話,而是積極地與詐騙者周旋,喬裝受騙,配合歹徒的要求,只是在最後匯款時,僅匯出十元新台幣,然後列印匯款紀錄,憑此匯款紀錄向有關銀行領取獎金。銀行從匯款紀錄單清楚地將人頭帳戶關閉,並追究人頭帳戶當事人的責任。

要知道在一百通詐騙電話中,九十九通都被識破,因此只要在政府宣傳及鼓勵下,就會有很多人向詐騙集團出擊,不斷地清除人頭帳戶,迫使詐騙集團必須找新的人頭開戶,增加詐騙集團的營運成本,使其得不償失,最後能不關門歇業嗎?(作者為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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