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逸南
一九五○年八月廿四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外長周恩來向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提出了「美國侵略台灣」的控訴,控告美國干涉中國內政,侵犯中國主權,要求美國陸海空軍撤出台灣。
一九五○年八月廿五日,美國向安理會做如下 說明:「美國的行動對該島地位未來的政治解決,不預存立場,此業經表明。該島的實際地位是:它是太平洋地區盟軍勝利,從日本取得之土地。與其他類似土地一樣,它的法律地位在沒有國際決定其前途之前,無法解決。中國政府受盟國之託,接受在台灣之日本軍隊的投降,這是當前中國人在台灣的原因。」
一九五○年九月廿日,美國行文要求把台灣問題列入聯合國第五屆大會議程。美國在九月廿一日提出的一份說帖,引述開羅及波茨坦宣言及日本投降的事實,但宣稱:「台灣正式轉移給中國,須待締結對日本和約,或某種適當的正式作為。」這項說帖又宣示:「美國政府已明確表示,它所採取有關台灣之措施,並不妨礙台灣長程的政治地位,美國對台灣沒有領土野心,也不尋求特別地位或特權。美國相信台灣及居住在台灣將近八百萬人民的未來,應依聯合國憲章之規定,和平解決。」
一九五○年九月廿九日,聯合國安全理事會通過決議,將中華人民共和國控訴「美國侵略台灣案」列入聯大議程。辯論於一九五○年十一月卅日終結後,安理會以九:一否決「控美侵略台灣案」的成立。
一九五一年九月四日至九月八日,對日和約會議及簽字儀式在舊金山舉行。因為與會國對哪一個政府應代表中國出席的問題有分歧,中國沒有參加。和約第二條反映了這項分歧,其相關條文稱:「日本放棄對台灣及澎湖的所有權利、所有權及主張。」
如今,中華人民共和國拿出一九五八年的片面聲明,意圖矇騙國際社會,想要染指台灣、澎湖的領土主權,令人憤怒。
(作者為台灣北社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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