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吳宗泰
在台灣社會運動浪潮一波接一波的時候,昨天有數名死刑犯被執行槍決。這很難不讓人懷疑是為了「搶救民意」,或是更陰謀論的認為法務部長執行死刑,是政府要「以新聞蓋過新聞」。否則,我們很難理解在林義雄為停建核四禁食之時;在反核民眾對於馬政府處理核四議題做法不滿之時;在警察妨害記者拍攝,戕害新聞自由,氾濫使用噴水車,打人的影片不斷流出之時,這麼巧早不執行,晚不執行,卻現在執行?
如果執行死刑是為了血祭民怨、轉移焦點,那這個政府真是冷血得令人不寒而慄。竟然把人命當作讓民怨降溫的冷卻劑,這樣把人當作工具荒謬得殊難想像,如此作為與蠻荒社會以人的鮮血祭祀神靈有何不同?
基於對人性尊嚴以及法律的尊重,法律的執行不得恣意妄為,否則人民如何相信國家公權力的發動,是為了公益而不是別有考量?如此一來國家威信何在?
(作者為輔仁大學法律系畢業,高雄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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