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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測謊一下吧

◎ 黃帝穎

台北地檢署針對黃世銘觸犯刑法「洩密罪」,將傳喚馬總統以「證人」身分到庭,而總統府對此回應「尊重司法」,馬總統更說「可與黃世銘對質」。

但是,黃世銘自爆在案發後「與總統通話數次」,證人與被告間如已完成「串證」,就算對質也難以「發現真相」,因此,馬總統應該表態,是否願意接受測謊,證明自己在八月底前不知道所謂的「滅王計畫」或「監聽國會」?證明自己未曾與黃世銘討論任何個案?也沒有向總長「關說」自己涉入的三中案、夢想家案和財產不明案?

事實上,馬總統在黃世銘「洩密案」中,不只是證人,更是「潛在性」被告。依據黃世銘九月二十五日在國會備詢時證稱,九月一日第二次向馬總統報告,是「總統找我進官邸」,簡單的說,特偵組於九月五日柯建銘案「偵結前」,馬總統就要求檢察總長黃世銘進官邸,就偵查中案件進行個案報告,這是典型的「教唆」洩密行為,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馬總統若真的心中坦然、問心無愧,應該接受測謊,誠懇地「尊重司法」,給台灣人民和國際社會一個交代!

(作者為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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