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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談林益世案判決/決特偵組陷法院於不義

◎ 周武榮

法院是讓證據說話的神聖殿堂,只有在證據自己不說話或者有人故意讓它變成啞巴,這時候才會輪到法官來替證據說話,這就是所謂的自由心證。

特偵組在辦理林益世案件時,基本上有點實務經驗的法律人,大概都知道本案已設定停損並進行切割了,否則也沒必要在林益世的起訴書中,用罕見冗長的篇幅幫吳敦義解釋。

特偵組雷聲很大地用了貪污治罪條例的條文,要求判決林益世無期徒刑,但整本起訴書的罪證內容,根本就是一本鳥籠起訴書,目的只是想跟社會大眾交代,特偵組已經把這群鳥抓起來關到籠子了,至於他是黑是白,交給法院決定。

但是特偵組又很烏龍地,故意將關這群鳥的籠子,做得特別大,這些鳥在法院審理時,不飛走也難!只剩下林益世比較胖,還牽了一條細細的線,在天上自由快樂地笑著飛,讓社會大眾再次哭著嘲笑法院的無良與恐龍。特偵組根本就是陷法院於不義,所有的做法跟台灣詐騙集團的手段,似有同工異曲之妙!

南韓廢除了類似台灣的特偵組,台灣這種政治工具性質的偵查單位,也應該停止了,否則,還會有下一個受害者陳啟祥被詐騙;明明陳是本案的檢舉人,卻變成了最大的受害人。因為沒有人貪污,那就表示沒有人行賄,那陳啟祥跟程彩梅被緩起訴又捐了兩百五十萬做公益,要找誰還?林益世如果就這樣判決確定,他可以聲請發還被扣押的八千多萬現金,陳啟祥已經繳交的公益捐卻一毛錢都要不回來,如果還有特偵組在,這樣誰以後還敢揭發大官的弊案?(作者為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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