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明良
馬總統標榜自己「清廉」,猶如皇后的貞操,不容他人懷疑,但他在市長任內,將「特別費」匯到老婆戶頭,用在私領域上,被踢爆後才捐出來,再辯稱捐的比領的多;另接受富邦銀行的「魚翅宴」招待,一次?二次?三次?說不清楚;蔡明忠在法庭坦承捐給國民黨一千五百萬元,扁律師說查不到國民黨或馬英九有申報該筆政治獻金。
今縱使「特別費」被檢察官依貪污罪嫌起訴,法官判馬無罪;而蔡明忠的捐款,國民黨也出面否認,但就「特別費」與北市銀被富邦併購的「魚翅宴」,再加上爆發在選舉期間,竟以總統身分密會地下簽賭組頭,馬是否如他所標榜的那麼「清廉」?相信人民自有公斷!
馬總統也自恃「勤儉」持家,一條棉被蓋了幾十年還在蓋,儉省到真令人瞠目結舌,一套西裝、一雙慢跑鞋,也一再縫縫補補;六三三未達到說薪水要捐半,也小氣到寧毀總統對人民的承諾,也不願拔一毛利公益,可是當他當上了官,花起人民納稅的血汗錢,卻是出手闊綽,毫不吝嗇,先看看馬在市長任內的傑作:一條不過十四.八公里的「內捷線」就花費六六七億元,每公里造價高達四十五億元,堪稱世界之最;一場大雨就將花費十三億元的「貓纜」沖垮,再花錢補強;「站前公車專用道」早在九十五年六月就竣工迄今五年,形同廢墟;原本人潮熙熙攘攘的「建成圓環」,花了兩億元改成七零八落,繁華不再,商家罵聲連連;十億元建造的「龍山寺地下商場」也未達預期效果。
再看看馬當上了總統後,馬團隊的花費:施政短短不到四年,舉債就締造一兆多元的空前紀錄;農委會補助農民是斤斤計較,卻不務正業編三十五億元去補助不該補助的北市花博;文建會百年國慶辦兩場劇場就燒掉逾二億元,在輿論怒批與壓力下,逼得主委盛治仁不得不辭職下台;台北市政府辦個A2/B1級的「花博」,花費高達一四○億元,是泰國、德國、中國辦A1級的二.五至七倍,馬總統等這些高官們,在花費民脂民高時,可真是毫不手軟。
(作者為企管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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