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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論法 誰下三濫?

■ 傑希蔡

十一月十一日,在桃園縣長朱立倫的主導下,警方在沒有犯罪事實下即強行侵入私人錄音間,違法抄沒屬於私人財產的錄影母帶。

相較於一九八九年四月七日,為了抗議國民黨當局以叛亂罪打壓言論自由,「自由時代」雜誌常遭停刊,或是被警總整批搶走,鄭南榕先生不惜壯烈自焚,以生命向國民黨發出最嚴正的抗議!今天,國民黨搶的東西由雜誌變成錄影帶,但迫害言論自由的蠻橫行徑卻完全一致。

更令人遺憾的是,民進黨執政當局在得知此事發生後,不但不思動用行政權展開言論自由的救濟工作,黨團發言人陳景峻甚至還幫腔的用「下三濫」等字眼來形容製作光碟的行為。

誰才是下三濫? (作者為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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