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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本以暴易暴

■王安智

人本教育基金會在立法院公布一捲不願透露來源的影帶,內容是台中居仁國中一名老師因為學生遲交作業,以打手心九下、屁股十下作為處罰。

根據報導,被打的學生平日經常不寫作業,上課連課本都不帶來。學生顯然知道這樣是不對的,所以老師與學生約定作業再不交,拖一天就打一下,只是學生還是依然故我。累積十幾天後老師終於忍不住,一次和學生算總帳。

這段描述裡,老師與學生的關係,很巧妙的與人本基金會與學校的關係不謀而合。

人本掌握該名老師動用體罰的影帶,向學校進行求證時,學校顯然知道這麼做有問題,卻堅不吐實。經過不斷溝通,學校依然不配合,最後人本終於無可忍耐,在媒體面前公佈體罰影片。

如果請問人本的意見,他們應該會主張即使學生再不受教,該名老師除了使用體罰這種暴力行為來制裁學生之外,還有很多的教育途徑可以選擇。

那麼,即使學校再冥頑不靈,人本除了使用訴諸媒體的方式來制裁學校之外,是不是也還有很多種可考慮的方法呢?

不曉得人本清不清楚網路時代的媒體資訊有多麼可怕。在網路新聞報台以「體罰」做關鍵字搜尋,可以把該台開台不久後高雄旗山國中一名學生被老師用藤條打二十下的新聞影帶調出來,裡面有學生傷痕累累的赤裸臀部。二十年後,當那名學生快四十歲了,如果自己再來看這段影片,他做何感想?

就像這次台中事件,影帶看起來是教室裡面側錄的。錄下這段影片的學生,恐怕也不曉得這段紀錄無論如何再也抹不掉了,多年後如果他後悔做了這件事情,怎麼辦?

我不是想討論媒體是不是一種暴力,就像這篇文章不討論體罰的對錯問題一樣。但是我認為以暴力使體罰停止的人,沒有資格反對體罰。

(作者為台灣大學心理學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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