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明白〉
■小潘
筆者居住在公寓社區之四樓,去年期間,樓下三樓轉售給仲介,將該戶隔成七個套房出租,靠窗戶的套房租給一位老菸槍,她鎮日在家吞雲吐霧,連半夜也未歇,濃臭的二手菸直沖我們陽台、房間、客廳,甚至餐廳,讓我們全家蒙受二手菸之苦達半年之久。
基於「菸害防制會」和「董氏基金會」強力倡導「無菸家庭」,我向他們申訴,但他們都推說,雖然有許多民眾都有此困擾,但礙於目前之法令,只能受理公共場所之菸害申訴,對我愛莫能助。
我也曾E-mail 給某位立法委員,請求協助,但電文如石沉大海,毫無回音,也曾打電話給立委辦公室,請他們循法律其他途徑協助解決,但還是枉然。至今,我們已身心俱疲。
公共場所之菸害,我們可以避開,但住家之菸害,如何逃避? 我們家也有兩位國家未來的主人翁,難道面對這種長期菸害的侵蝕,沒有任何一個單位可以幫忙解決嗎?(作者為外貿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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