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國論
北檢偵辦柯P京華城圖利案,為刑案確保將來的沒收效益,依法向法院聲請扣押保全威京小沈京華城的「土地」獲法官裁准,這是檢察官辦案的手段,程序完全合法。
但台北市長蔣萬安卻說,將行文向法院函詢是否應對京華城勒令「停工」,令人懷疑萬安市長的律師執照是如何取得的?
京華城當初動工,是行政機關的北市府所核准;至於前任市長的圖利、貪案疑雲,則是司法案件;檢察官偵辦犯罪,保全扣押的是「土地」部分,與土地上的京華城「續建」何干?法院是審理人民的民刑事爭訟,至於京華城的續建部份,既無人提出保全的假處分或假扣押程序,法院憑何插手?所謂「不告不理」,蔣萬安市長這個大律師難道不懂?
刑案,除非是檢察官提起公訴,或被害人提起自訴,否則法院憑何審理?民事,包括保全程序,亦嚴格遵守不告不理,法官並非凡事插手,北市府自己拉了一屁股,自己不善後,卻要請示法官,讓法官擦屁股給答案!荒唐。
無獨有偶,面對柯P被法辦,民眾黨徒眾屢嗆檢廉,若違法,怎不敢勒令「停工」?同樣是牛頭不對馬嘴;一開口就被人看輕斤兩,更糟的是,柯P之前公開說「圖利就圖利!我哪裡犯法?」,顯示柯也是一個法盲,如今嘍囉接續法盲,只會加速斷送政治生命。
至於蔣萬安,大巨蛋「漏水」尚可拿桶子接,但攸關市民、市庫的鉅額損失,就無法用桶子補洞,請速拿出解決辦法,至於行文法院的不智之舉,可以免了罷!
(作者是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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