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月治
新聞報導,南投一位七十多歲老婦確診居隔期間,擅自外出到藥局領藥,衛生局要開罰廿萬元。阿嬤應該欲哭無淚,個人真心覺得她有點冤,阿嬤應不知道確診者外出會被罰錢,否則也不會跟荷包過不去;有許多長者是資訊弱勢者,根本不知道相關防疫政策如何,筆者曾在診所看過有長者硬要打疫苗,盧了半天,但他根本沒有預約,還是旁邊好心的護士幫他預約,請他改天再來施打,長者才悻悻然離去。
也許阿嬤根本不知道確診者不能外出,筆者猜測,她可能是獨居老人,沒有人能代她取藥。再說,現階段不是要開放與病毒共存?只要不是明知故犯,存心散播病毒都情有可原。確診居家照護幾乎都會傳染給家人,而家人打滿三劑可以外出工作,風險也很高,但這正是與病毒共存的代價。何況還有許多確診黑數,他們沒有通報,一樣在外趴趴走,我曾聽藥師說,有不少病人去買藥,主訴症狀和感冒一樣,他們也沒有快篩,自覺症狀輕微,買一些感冒藥來吃減緩不適,除非要申請保險理賠,否則他們不一定通報,自己居隔幾天,症狀減緩就可以上班。
衛福部長陳時中也說過,國內染疫人口恐為確診數三倍,我們都不怕黑數了,還怕阿嬤傳染給多少人?畢竟Omicron和去年的Delta不同,多數感染者為輕症,時空環境不同,防疫就該與時俱進,順應趨勢,只要不是故意,罰則應該適時減輕一些,法律不外乎人情,生病已經很嘔,再被罰款心情肯定糟透了。
(作者從事服務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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