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梁詩
七月九日見貴報〈自由廣場〉讀者投稿「國小美勞教材採購之我見」,文中內容點出「教師端不熟悉廠商成本與定價」、「最低標造成美勞教材品質無法兼顧」等問題;個人擔任國小美勞教師廿年實務經驗,上述均非目前美勞教育真正癥結,於茲提出個人所見!
「教師端不熟悉廠商成本與定價」,事實上「專業專長」美勞教師都非常熟悉材料定價,教師不熟悉的原因,在於其根本「非專業專長」美勞教師,以致不熟悉材料定價,故此題真正病因在於「非美術專長教師」佔用擔任美勞課的問題!以個人任教的縣市來說,國小美勞課程僅有兩成是由「美術專長專任」,其餘八成則是不具美術專長「資深老師」或「不願釋出美勞課的導師」任教。
造成今日惡況,在於教育局漠視五年前剛修立的「藝術教育法」,及默許各校自訂「教師選填級科任辦法」惡規。各校辦法各有差異,唯一相同的是依據年資分數,讓老師自行選擇擔任級任或科任,或任教什麼課程,不管是否具備專長專業。在貪求安逸的人性下,美勞課便成為資深老師或「不願釋出美勞課的導師」首選,也就這樣犧牲掉學童受教權,而非美術專長教師當然不熟悉成本,自然也無從比價與揀選。
「最低標造成美勞教材品質無法兼顧」的問題,其實低標或高標都無法保證美勞教材品質!美勞教材品質好壞是細枝末節,重點是這些教學單元適不適合該年段的孩子學習?慘況是這些教學單元都是廠商販售設計,且不論低中高年段,內容單元一模一樣!「非專業專長」美勞教師無法自行設計教學單元,便依賴廠商販售設計的美勞教材,也就是俗稱的「美勞包」,從廠商提供的單元中挑選幾項上課。常見低年級畫面具,中、高級又畫面具,不依學童能力施教的情況。
以上問題,可歸結於「非專業專長」美勞任教授課,盼主管當局依據「藝術教育法」施政,全面檢視修正各校自訂「教師選填級科任辦法」之謬誤,還給學童一個能培養藝術素養的良好學習環境。
(作者為國小美勞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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