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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廣場》LV外逃談「富人稅」

◎ 黃春生

郭台銘接受電台專訪,又一再強調「富人稅」。這位台灣首富更霸氣說,我一年繳稅三十億元,再加三億元「富人稅」,沒有什麼差別!

如果「富人稅」僅適用於郭台銘個人,大家一定鼓掌叫好;但若成為人人必須遵守的租稅,納稅人的感受?對經濟的影響?以下兩則事件,可見端倪:

二○一二年,當時法國總統歐蘭德課徵七十五%的「富人稅」,國際精品名牌路易威登(LV)首先將總部搬遷到比利時,引發富人及大企業紛紛仿效設籍國外,造成國內百業蕭條、失業率大幅攀升。歐蘭德的民調支持率驟降至四%,隨即宣布不再爭取連任,而「富人稅」也戛然而止。

二○一六年美國兩黨總統候選人第一次電視辯論,希拉蕊主張課徵「富人稅」以「落實分配正義」,此與郭台銘的主張,不謀而合。但郭董好友川普,則提出用輕稅來「拚經濟」,讓美國再次偉大。何者政見能獲得民心?已不言可喻。但祝福郭董的「富人稅」,不要淪入希拉蕊失敗的後塵。

美國大法官韓仁德寫過一個膾炙人口的判決:「租稅是強迫徵收,並非自願捐獻,以道德之名要求更多,只是假冒為善」。從而可知,如果已依法完納所有稅捐,仍覺「心有不安」如郭台銘之「富人」者,大可在現時的大好時光下,將其財產每年至少拿出「沒有什麼差別」的三億元以上,捐作公益,讓愛心廣被天下。或許,此較之「富人稅」的主張,更能獲得廣大人民的認同與讚賞!

(作者為會計師,台中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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