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如輝
十一月七日貴報刊出「配天宮失百年香爐」的新聞。從配天宮古蹟整修大致可知「廟宇硬體」是文資保存的先決條件,但其他散落在廟內的香爐、匾額對聯、燭台供桌等文物,雖然古蹟整修中經過清查,是否造冊管理?是否列為古物?何者為古物全是一念之間的事,就算這些文物不具有古物的價值,但代表著地方發展或人群互動的關係,都是聚落發展史或區域史研究中不能缺少的佐證,廟方與官方多年古蹟修復的辛苦,全毀於文物的遺失或破壞而顯得不完美。
建議政府古蹟修復、尤其是地方廟宇,這些文物神像就算不具有古物認定,但最起碼應視為古蹟的附加資產,都應該列冊管理並按時給予檢查,或給予修復的意見,讓文物不受是否展示的條件影響,也可避免管理者過度修復破壞古物原味,讓這些可能人為疏忽的文物成為全民共有的文化財產,讓古蹟所有人負起應該有的社會與歷史責任,廟宇修復後的舊料應最先由管理者提出再利用計畫並給予監督,若無文資主管單位則應該提出納庫管理,為未來的修復提供可再利用的部分。(作者為勞工)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自由共和國》強力徵稿
《自由共和國》來稿請附:真實姓名、身分證字號、職業、通訊地址及戶籍地址(包括區里鄰)、夜間聯絡電話、銀行帳號(註明分行行名)及E-mail帳號。
刊出後次月,稿費將直接匯入作者銀行帳戶,並以E-mail通知。
文長1200字以內為宜,本報有刪改權,不願刪改者請註明;請自留底稿,不退稿;若不用,恕不另行通知;請勿一稿多投。
《自由共和國》所刊文章、漫畫,將於 「自由電子報」選用,不另外奉酬。
Email:republic@libertytimes.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