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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廣場》小英政府之寶?

◎ 楊雅雯

在釋憲言詞辯論中,法務部長邱太三最侮辱人的一刻,是當他問:「同志結婚的需求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民法是什麼時候開始違憲的。」

邱提問的對象是祁家威,祁是幾十年來把青春投注在同志婚姻與抵抗愛滋污名的先行者,開庭第一句他說︰「我等這天等了四十一年六個月又二十四天…。」在邱部長冷眼旁觀他人苦痛的同時,祁家威曾一直站在街頭大方出櫃,苦行僧般地背著為愛滋募款的牌子,接受路人如雨落下的不友善眼神。許多同志的回憶中都有那一幕:遠遠看著祁家威站在路上的身影,不敢走近,卻有了活下去的力量。請問邱部長,他為了保護其他人而在路上風吹日曬的需求,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而又何時可以結束?

在邱部長冷眼旁觀他人苦痛的同時,祁家威曾一直站在街頭大方出櫃,苦行僧般地背著為愛滋募款的牌子,接受路人如雨落下的不友善眼神。(資料照,記者謝君臨攝)

人結婚的需求是什麼時候開始的呢?同志如果是人,那同志結婚的需求就是從那時開始。民法什麼時候應該體現人的平等尊嚴呢?同志如果是有平等尊嚴的人,那麼民法就從那一刻起開始違憲。邱太三問出這個問題,代表他並不認為同志是跟他一樣,有著相同需求與尊嚴的人。

邱太三的意思大概是認為,我們「以今非古」:同志不能結婚過去是對的,怎麼突然開始錯了?但我們也可以問,民主的需求是從什麼時候開始?自由戀愛而非媒妁之言的需求是什麼時候開始?奴隸解放的需求是什麼時候開始?台灣獨立的需求是什麼時候開始?回復各族群母語的需求是什麼時候開始?打老婆、納妾、不准女人受教育又是什麼時候開始違反平等的呢?這些不正義每一樣都有長久的歷史,但邱太三卻質疑,人有權改變不正義。

邱太三的表現,恐怕已經完美論證了:法務部長下台的需求,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

(作者為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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