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回應「從鄭性澤案看良知流貫的司法」

◎ 王怡今

陳鋕銘檢察官投書「從鄭性澤案看良知流貫的司法」,指出「本案的偵審疑點經冤獄平反協會等民間人權團體與羅秉成律師等熱心人士反覆奔走,堅持十餘年鍥而不捨地奔走,致九十五年五月即確定的判決,得以反覆被檢視,終得有今日聲請再審裁准的成果,此民間對司法的監督和糾正能量,誠為我國邁入成熟的法治國家、人權社會的重要資產。」與事實容有出入,必須說明。

鄭性澤案二○○六年於台中高分院死刑定讞了以後,直到二○一○年才被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的作家張娟芬發現,並積極展開救援。斯時冤獄平反協會都還沒有成立,幾位看過判決的資深大律師都初判認為判決沒有明顯錯謬。所以鄭性澤案若不是廢死聯盟的張娟芬的堅持與抽絲剝繭,仍然被淹沒在黑暗的一隅,並不會被發現。若不是以廢死聯盟「一個都不能死」的精神來挖掘,這件冤案將始終見不得光。媒體和反廢死民眾在報導和談論鄭案時,可以大言夸夸地簡單分成,當然要救(你們愛救就救)的冤案和人神共憤趕快執行(我們好安心)的死刑犯。問題是鄭性澤在十四年前涉嫌殺了勇警,媒體、檢察官和法官都相信警察說詞,不肯相信鄭性澤的話,十四年來他的位置沒有換過,始終是被分在人神共憤的那邊啊!

再審才剛剛開啟,一切仍屬未定之天,但是釐清事實有絕對的必要,一個艱苦的社會運動不能被消失,直到二○一○年才發現的冤案,要怎麼扭曲時空「被堅持十餘年」?連冤獄平反協會都沒成立這麼久!

陳檢文章為什麼會錯得這麼離譜,就是因為他不知道,也沒有人會要他去問廢死聯盟。廢死聯盟再討厭,鄭性澤就是廢死聯盟的張娟芬發現的,是廢死聯盟撐起的社會運動,這是你們無法改變的事實。不要再以任何理由淹沒這個事實了!

(作者為律師,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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