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你的護照=犯罪證據

◎ 趙倫

「一個中國、各自表述」馬英九喊了八年,再悄悄地抽樑換柱為朱立倫的「兩岸同屬一中」,以及洪秀柱的「一中同表」,於是乎,中國更毫不客氣地緊咬「一個中國」原則,「九二共識」的馬氏騙局,已使得台灣人民慢性中毒,如今毒性發作,害得二千三百萬人已經成為中國的準罪犯。

這絕對不是危言聳聽!四十五個中華民國國民,在肯亞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官員野蠻地「綁架、押解」回中國,再一次證明「中華民國護照」形同廢紙,無法得到國際法規範下的任何保障,馬政權還要自欺欺人到幾時?

護照。(資料照,記者李立法攝)

中國之所以如此「理直氣壯」,所依恃的就是「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台灣和大陸同屬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三段論,已經被馬政權所默認。現在他們更要趁蔡英文政府上台之前,逼她就範,藉口打擊詐欺犯罪,達到殺雞儆猴的目的。

令人不齒的是,國民黨若干政客與學者名嘴,居然與中國呼應唱和,恐嚇蔡英文這只是「小菜一碟」,暗示如果不接受九二共識,就會如習近平所說的「地動山搖」。這些吃裡扒外的人,有沒有想過,已經把自己和二千三百萬同胞,推入中國準犯人的絕境,隨時可以大刑侍候?

二○○五年三月十四日,中國人大通過「反分裂國家法」,明定領土主權不容分割,「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是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共同的義務。」換句話說,不符合上述定義就是犯罪,如此一來,凡是持有「中華民國護照」,不承認自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者,豈不就是叛國?用「反分裂法」侍候又有什麼不可以?

按照「反分裂法」的定義,不管你是主張「一中各表」,還是「中華民國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國民黨),或者「台灣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目前的國號叫中華民國」(民進黨),更不必提台聯、建國黨的「正名制憲」主張,統統都是「反分裂法」含括的罪行。只要中國不高興,隨時可辦你,大概只剩認同「一國兩制」的新黨可以倖免了。

想想看,當你出國洽商、讀書、旅行,隨時都有從所在國被引渡至中國受審判刑的危險,而「中華民國護照」正好就是鐵證時,高唱九二共識的藍軍還能幸災樂禍嗎?

(作者為新北市民,資深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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