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別欺負建築師

◎ 黃健銘

維冠大樓耐不住強震而整棟橫倒 ,成為南台大地震災情最嚴重的一處。(資料照,記者黃志源攝)

這陣子看著台南大樓倒塌新聞,不是我想去替維冠這個案子的建築師辯解甚麼,但媒體只找土木技師公會去解釋相關安全問題,但是依據建築師法第十九條,明確規範所負責的結構安全只能在五樓以下建築(含五樓)非公眾使用之建築,其餘「應由承辦建築師交由依法登記開業之專業技師負責辦理,建築師並負連帶責任。」其中「依法登記開業之專業技師負責辦理」即為結構技師,為何沒有追究結構技師責任?

且相關建築物勘驗,是建築師與結構技師必須一同勘驗(依據建築物結構與設備專業工程技師簽證規則第十條),只單追究建築師有點不大厚道。上媒體的這些土木技師也避重就輕,將責任推給建築師,殊不知結構的安全簽證是在土木技師或結構技師手上,且相關送審簽證費用建築師是必須全額支付給結構技師的!

(作者為建築師事務所規劃設計人員,新竹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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