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五月廿一日發生在台北捷運板南線鄭捷隨機殺人事件,因證據已「明世世」也不會誤判凶嫌鄭捷非殺人犯,怎麼還要拖那麼久呢?像這種案子是非常特殊的刑案,並非一般普通殺人案,四位死者及廿四位輕重傷者,跟凶嫌鄭捷及其家人根本就無冤無仇,照理要專案來偵審並速判速決,不要跟一般刑案在那邊排隊。
當初若能儘速審判並急速槍斃掉鄭捷而昭告天下,今天也不會發生台北市北投區文化國小八歲女童被割喉案,嫌犯龔重安還自稱是「鄭捷第二」。像鄭捷這種死刑犯不立刻槍斃掉,一方面浪費納稅人的錢在餵他,一方面也造成「社會教育」負面的影響。
希望這次有幸承辦「國小女童遭割喉案」的司法官們,勿再像鄭捷隨機殺人案拖了一年多,要立即專案來處理;最好能在一兩個星期內三審定讞,如果不這樣用非常手段來處理,凸顯司法辦案的成效,很快又會再出現所謂的第三個鄭捷來!而讓民眾每天生活在恐懼的環境中。
(退休金融人員)
雖然近來檯面上的廢死團體轉趨低調,但由於長年來的摩擦,在震驚全台的首都女童割喉案後,網路上果不其然又出現反廢死的大混戰。
筆者倒認為有個迫切的問題比廢不廢死還重要。兇手已被逮捕,看來罪證確鑿,不管廢不廢死,他起碼很長一段時間不會出現在社會上了;但,然後呢?
我們對隨機殺人案的瞭解有增加嗎?在震驚全球的捷運大量殺人案之後,對這類型的犯罪案件有初步的研究成果嗎?如果沒有,究竟要如何預防?如果不能預防,被害人莫非只能自認倒楣!
說到被害人,要如何阻止學童在學校內遭到不幸呢?加高圍牆?圍牆高度和校內刑案發生率有相關嗎?恢復警察勤務?大家都知道這只是一時之計啊!
犯罪,我們第一反應就是抓起來,這本來是正常的,但是,抓起來之後呢?我們需要更多的研究,討論更多的議題,分析更多的方案,才能實施更好的政策,讓社會更進步。預防犯罪和保護無辜與廢不廢死沒有關係,不管廢死還是反廢死,都應該對這些問題好好想一想才是。
(台北市民)
在校園隨機殺女童的兇嫌,儘管冷血凶殘行徑令人髮指,但卻很可能不會被判死刑,除了因為國內廢除死刑的聲浪仍不絕外,最主要的原因是兇嫌殺人後自動打電話報警,因此符合自首條件而可減輕刑度。
可是就實際情況來看,兇嫌光天化日在那麼多人的校園內殺人,監視器照得清清楚楚,即使要逃也逃不了多遠。他犯案之前早已打定主意要被關進牢房了,於是乖乖待在原地就逮,卻可因此換得免死。相對於可憐的劉小妹妹慘死,這個代價未免太輕了。
而這種隨機殺人的暴行在國內已非首例,之前也曾有在遊樂場隨機殺學童的惡魔,曾嗆聲說在台灣殺死一兩個人不會被判死刑。而我們的司法似乎也順著他們的意,即使在台北捷運瘋狂殺死多人的鄭捷,罪證如此明確,迄今仍在冗長的司法程序中。耗費龐大的社會資源,他仍好端端地蹲在監牢中。
司法量刑應以感化為主要目的,而不能僅從報復的角度出發,但是濫情式的廢除死刑主張,卻讓後繼者有樣學樣,無法發揮法律遏止作奸犯科的功效,反而助長惡行。
(服務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