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公寓大樓、透天厝住戶之電費不平等

◎ 鄭翊亨

國內電價調漲幅度終於底定,在降低民生衝擊與兼顧節電下,雖祭出「史上最複雜電價」,其方式是民生用戶調少、產業部分調多,國人應可接受並予支持。惟長期電費計價有不合理之處,建議一併審慎檢討修正。

筆者曾在台電委外廠商擔任抄錶管理組長,抄錶團隊進駐台電大樓表務課,協力執行錶務管理與住戶電費疑難處理。過程中瞭解到透天住戶每層樓均可申請一隻電錶,而大樓、華廈、公寓僅統一在一樓或地下室集中裝設一隻電錶,以利電源彙送、檢修及抄錶。

一般住戶(非營業)電錶度數每兩個月抄錶一次,區分夏季與非夏季用電,使用度數每一級距價錢不同,以非夏季使用一千度為例,其級距240度內每度1.63元、241~660度每度2.10元、661~1000度每度2.89元,以大樓、華廈、公寓一隻電錶計算,每兩個月所須電費約2256元;若以透天三樓每層樓均可使用一隻電錶,三隻電錶(各約333度)均以基本度數(240度)起算,則透天用戶每兩個月所須電費為1758元,相差498元,也就是說每兩月同樣使用一千度,大樓等用戶比透天用戶須多繳498元。

夏季電費較貴(六至九月),以一千度算級距240度每度1.63元、241~660度每度2.38元、661~1000度每度3.52元,大樓等用戶兩個月電費約2588元,透天用戶約為1836元,相差752元;也就是說夏季每兩月大樓比透天用戶須多繳752元。同理,大樓一戶三房三台冷氣與透天三樓每層一台冷氣,使用同樣度數但計價卻有高低,還有人口眾多家庭使用度數越多繳費差距就越大,這種計價方式對住大樓、華廈、公寓等用戶不合理也不公平。

合併夏季與非夏季計算,大樓等用戶一年(六次)所繳電費約14200元,透天用戶一年電費約10704元,相差3496元;再以十年統計,大樓等用戶計須多繳34960元,已損及用戶權益,台電應予重視並檢討修正。

我們支持經濟部長王美花所言「台電也要站得住、也要不能倒」,值此電價調漲,台電又逢全面更換智慧型電錶之際,是否一併檢討大樓、華廈、公寓與透天電費計價不合理方式,期符政府調漲電價,也要各方兼顧的目標。

(作者曾任職台電委外抄錶團隊,高雄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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