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禿頭節 加害型創意

◎ 林敬堯

高雄市政府提出要將十一月廿四日訂為「禿頭節」,據悉建議的是陳文茜女士。以禿頭作為城市行銷點子,好壞見仁見智。但作為一個被指涉當事人倒覺得,這有點像在禿髮者傷口灑鹽,充其量只是一個「加害型創意」。

本人本來長有一頭濃密頭髮,但從廿多歲開始掉髮,一直是我內心的焦慮與生活上的困擾。記得年輕時找上護髮業者,花掉幾個月薪水仍未見效,才知上當。也曾求助大醫院皮膚科主任,問診時,赫然發現他掉得比我還嚴重。

這個笑話後來見報,讓我高中導師看到,特地送我他也在用的生髮水。偶然到假髮店,才知不只男性,許多女性也有掉髮困擾。

禿髮必須面對兩個最現實的問題:美觀及氣候冷熱。美觀影響異性緣,冷熱都讓頭頂不舒服。尤其寒流來襲,睡覺若不戴帽或脫落,往往會被凍醒。更別說聽到禿字,往往比別人敏感。

「自嘲禿子或許是幽默,但叫別人禿子,可是損人。」所以搞不懂,他們這麼做,是為了塑造市長個人品牌?還是只是炒一個話題,讓一群人上檯面,讓人取笑!有了禿子節,難道真的會讓異性從此改觀,優先選禿子為伴嗎?被訂節後,會增強頭皮抗寒禦熱嗎?如果於事無補,豈非把別人體質上的缺憾,變成娛樂大眾的賣點。如果這是為提升禿者自信,那平胸的女性,不是更該鼓勵抬頭挺胸,難道也要訂個「平胸節」嗎?那出點子的陳小姐不也需要來個「胖胖節」嗎?那些所謂「有魅力的光頭」,往往是他們擁有權力、財富、知名度在迷人,豈是一般泛泛之輩所能及。況且不是每個人對自己的不完美,都可以自我解嘲的。

真是哪壺不開提哪壺,是在消費禿者嗎?搞市政偶爾創意有趣無傷大雅,但不斷肉麻當有趣,以此為樂傷人無形,恐非長久之計啊!

(作者為雄中校友會副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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