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26年經驗:大學自治,免了吧!

◎ 稀客

「大學自治」與「自由」是先進國家的重要指標,而在台灣兩者卻一直是畸形發展著,此番「台灣大學校長遴選管中閔案」只不過恰恰將此畸形產物攤得較明顯而已!

個人已在大學任教26年,前10年在私立,後16年在國立,原先積極主張及以行動捍衛「大學自治」,後來發現象牙塔內的「自治」與「自由」大致是笑話一場!

「大學『笑』園」裡的掌權者,對外動輒祭出「大學自治」的招牌捍衛其「宰制權」,對內則透過權力操弄與利益分配結黨分派,將校園搞得陽光灑不進來!任教26年的經驗,親眼目睹、體驗到:台灣的大學基本上既缺乏自律精神,又沒足夠的他律來約束!

簡言之,「大學自治」在台灣往往不過是象牙塔內一撮把弄權勢者操弄穩固己身校內權柄的護身符罷了,國內哪一所大學談得上有「大學自治」條件的?向國家、教育部要錢的時候低聲下氣,而在校內翻雲覆雨、毫無自律的行徑,當主管機關要插手時,便將「大學自治」當作擋箭牌,格調何在?

「大學自治」是個人曾經積極爭取和以實際行動捍衛的一項使命,非常不希望因層出不窮的「笑話」而失去這個極為重要的價值理想!然而,親身經驗還有所見所聞,加上最高學府「台大」這幾年的諸般作為與表現,讓我不再對「大學自治」存有幻想!雖然不樂見大學喪失自治權,但根據近二、三十年身歷其境的切身體驗,結論是:「大學自治,免了吧!」

此次台大校長遴選案的背後其實有著「台灣式民主的真諦」,接著且為讀者們隨說其內涵:由於國情不同當然會發展出契合各自文化的「民主」——姑且稱之為「一切全依上意為(唯)主的民主」。

在台灣,任何團體的成員針對相關事務都可以表達自己的意見,也都有投票權;投票結果只要符合「上意」便可以一次過關,但只要不合「上意」,便可無止盡地再討論、再投票;再討論、再投票;再討論、再投票…,直到結果符合上意就會立馬過關。事後,一旦出錯,老闆、主席、老大……等都無須承擔任何責任,「因為是大家民主討論、投票出來的結果!」

最後,且將「管案議題」簡單歸結如下:

大學必須受教育部管轄是大笑話!

而台灣的「大學自治」一直以來則是天大的笑話!

台灣最高學府台大多年來的諸般作為與表現,根本就是一系列的笑話!

管案根本無關「是非」與「顏色」,而其本質不過就是赤裸裸之金權操弄的「非非問題」而已!

(作者為東部某國立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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