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田蘊祥的雄心壯志與學術自由

◎ 余杰

《遠見》雜誌發表了一篇題為《台灣的小確幸,容不下我的雄心壯志》的報導,主人公是留法主修公共管理的田蘊祥,取得博士學位歸國後,很快找到專任教職,但他發現,在台灣要求「老師全能」的環境下,必須教學、研究、還得兼行政,武漢大學卻能讓他專心投入研究,便放棄台灣,出走大陸。(https://www.gvm.com.tw/article.html?id=43602)

田蘊祥聲稱,武漢大學是中國前十強,他每年只需要上兩門課、五學分,教學任務就完成了,剩下的時間,可以通通放在研究上。校方明確規範在三到四年內,必須出幾本專書、寫幾篇論文、發表在哪些等級的國際期刊上、拿到多少研究案等。他指出:「在大陸,只要當事人有實力,研究經費、住房,甚至配偶的工作安排等,都可以跟校方談,只要學校覺得你能替校方做貢獻,一切好說,讓當事人能專心做研究,這種彈性是台灣沒有的。」他更表示:「如果你對自己的學術生涯有企圖心,實力夠強,也願意承受校方加諸的要求,大陸是一個讓年輕博士無後顧之憂、盡情施展的大舞台。」

田蘊祥彷彿是中國吸納台灣年輕學術人才的「活廣告」,他的故事表明:台灣太小,中國夠大,到了中國才能「海闊憑魚躍,天高任鳥飛」。

中國的大學確實有錢,可以用錢砸出論文、用錢砸出世界排名。但是,僅僅有錢,遠不能成為偉大的大學。對於大學而言,比錢更重要的是學術自由。

根據長期研究學術自由議題的耶魯大學法學院院長羅伯特·伯斯(Robert Pose)教授的說法,學術自由包含四個獨特要素:第一是研究和出版的自由;第二是教學自由,或有時被稱為課堂自由;第三是「外行(extramural)」言論的自由,即在與自身學術無關的領域可以像普通公民一樣公開發表意見;第四個是「內行(intramural)」言論的自由,即對大學自身的治理有參與討論的自由。大學的根本使命是創造和傳播知識,為了現實這個目的,大學才需要學術自由,伯斯教授強調說:「學術自由保護一個學者有能力勝任他的學術事業。它也保證個體不會因其學術事業受到懲罰。」

然而,包括武漢大學在內的中國所有的大學,缺少的正是基本的學術自由。在中國,每一所大學都由黨委直接控制,黨組織深入每一個學科和每一個班級。校方在教室中安裝攝像頭,監控教師在課堂上的言論,並鼓勵學生告密,有多名思想開明的教授因學生告密而失去教職。中國的出版界同樣受到嚴密控制,不符合共產黨意識形態的學術著作,根本沒有公開出版的機會。缺乏學術自由的大學,如何充當年輕博士盡情施展的大舞臺呢?

田蘊祥的研究領域是公共管理,他期望將法國和台灣的公民社會的經驗介紹到中國,這個想法只能說明他對中國的現狀太無知了。在今天的中國,連公民社會都成了高度敏感的詞彙。如果他真的要將法國和台灣等民主國家的公共管理模式介紹到中國,他的下場就會跟李明哲一模一樣——李明哲不就是跟中國的維權人士交流台灣民主化的經驗,被以莫須有的「顛覆國家政權罪」重判五年有期徒刑嗎?

沒有學術自由的地方,不是大學,而是監獄。田蘊祥無論掙到多少錢,都不是心靈自由、思想自由的學者,而是一名可憐的囚徒。

(作者為中國流亡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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