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這部外來憲法值得再修嗎?

◎ 范姜提昂

修憲之門已經被阻斷!因為修憲門檻超高,即使國會通過修憲案,也過不了公民複決。去年大選若同時舉辦修憲複決,要比小英得票數多兩百五十萬票才算通過,可能嗎?詳情請搜尋拙文標題:「歷次大選數據證明修憲根本是個屁!」

因此,當小英拋出「憲改」議題後,民進黨竟能火速完成修憲連署,教人瞠目結舌!難道民進黨從未針對「公民複決」做過評估?或許目前為止,最後一次修憲是由任務型國大複決,沒有經驗,所以毫無警覺?

降低修憲門檻,是兩年前頗具共識的修憲目標。問題是,必須國會通過「降低修憲門檻」修憲案,再交付公民複決,才可能降低;而公民複決根本不可能通過!先有雞還是先有蛋?

筆者曾經援引歐陸法系「人民保留」理論,以國民主權高於一切為由,建議針對「憲法窒息憲法」的困境制定「公投特別法」行使國民主權「越過」憲法,直接降低修憲門檻,以解決兩難。但一年來再深思,即使這個主張獲得共識,並如願降低修憲門檻,問題的核心才真正開始!這部南京版憲法值得再修嗎?好比拼裝車毛病百出,是大費周章一修再修,還是乾脆換新車划算?

同為外來憲法,日本憲法乃二戰後,美軍律師所擬,麥帥批准後實施。日本人知道這個真相後,舉國譁然!但至今一字未改,因為麥帥沒有強推美制,而是採用同為君主立憲的英國體制設計,日本人也發現相對於明治憲法,較為進步。

南京版憲法則反是!蔣介石下令遵照孫文「建國大綱」設計體制,而建國大綱撰寫於一九二四年四月,重點是前一年一月,孫文宣布聯俄容共,共產國際的金援、武器源源不絕,還協助建立黃埔軍校,讓孫文嘗到蘇維埃甜頭。

於是,建國大綱充滿蘇維埃(人民代表會議)氣味,包括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四權,由等同「中國人大」的國民大會間接行使;至於為何獨獨我國國會議員稱為立法委員?因為依據孫文理論,國民大會是政權機關,而立法院是國大底下的治權機關之一,立委則是受國大「委託」立法的專家,所以叫委員。

也因此,起初國民黨主張立委由國大間接選舉產生。一葉知秋,別再修了!全面翻修不如重起大樓。制憲!別無選擇。

(作者為資深電子媒體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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