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長庚子宮鏡案的省思

◎ 李伯璋

林口長庚醫師被投訴濫用子宮鏡檢查於孕婦,令胎兒早產死亡,身為健保署長及外科教授,我期待醫界能遵循醫療指引,考慮病人最大利益來執行必要的醫療行為,珍惜全民共有的健保資源。

長庚醫院過去三年執行子宮鏡檢查人次,約占全部醫學中心總量的半數,該院去年將原本的「子宮鏡室」升級為「子宮鏡中心」,大幅提升病患檢查的便利性,可能是檢查量遠高於其他醫院的主因。在尊重醫療專業前提下,健保署已啟動病歷抽審及專家審查來檢視執行子宮鏡檢查的必要性及合理性,做必要的追扣給付。

台灣健保過去因採「論量計酬」,加上許多非公立醫院的醫師薪酬並無底薪,而是視個人業績按件抽成,難免造成大家衝高服務量以增加收入。事實上,大部分醫療行為的決定是由醫師端開始,病患本身對任何侵入性檢查的風險也要有警覺性。醫病關係間,病人有權利請求醫師對醫療行為善盡告知說明責任,並不是「醫師說什麼,病患就配合什麼」,必要時,最好尋求醫療第二意見。未來若能落實病患端有合理部分負擔的機制,也就是各項檢驗檢查、處方,病患都必須負擔少量的金錢,這樣的結果勢必會改變目前醫療行為與健保資源過度使用的生態。

吾人相信虛(浮)報健保費用,只是極少數醫師的個人行為,絕大多數正直、腳踏實地工作的醫療人員都會以病患最大利益為考量,對於以金錢衡量的醫療行為都感到不齒。我們健保署會與醫界共同務實地面對已浮現的弊端,目前泌尿科、耳鼻喉科、婦產科、復健科均已制定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做為專業審查的依循,遏止不必要的檢驗檢查及用藥。將健保資源妥善利用,提供民眾最優質的醫療照護,也給醫療人員快樂有成就感的工作環境。(作者為現任中央健保署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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