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藥價調整方案的省思

◎ 朱益宏

健保署三月三日公告了一○六年藥價調整方案,其中調降了七三三一項,平均調幅為三.五%,共計調降約五十七.一億元。健保署新聞稿中指出,藥價調降主要依據是「藥費支出目標制」,每年就超出藥費支出目標值之額度,作為藥價調整額度,調整健保藥品之支付價格。換言之,就是健保署在每個年度開始前,會訂定一個當年度的「藥費支出目標」,作為管理的依據,當每季總額換算成支付金額時,如果藥費超過目標,就會將一般醫療給付打折支付,同時累計當年度超過目標的金額,作為次年度藥價調降的額度。次年度藥價調整後,就可以引進新的藥物來嘉惠民眾。

這樣的藥價支付制度,看起來既可以兼顧新藥的引進,又可以調整支付過高的藥品,好像是一舉數得,但真相卻不是如此。理由一:「藥費支出目標制」自從一○二年開始實施,已經過四年,一○二年超支五十六.七億元,一○三年超支八十二.一億元,一○四年超支三十一.八億元,一○五年超支五十七.一億元,每年健保藥費都沒有辦法控制在支出目標內,表示健保署的藥費支付方式出了問題,但是經過四年,仍不見健保署對於藥費支付政策有任何檢討。理由二:年度藥費超出「藥費支出目標」,當年度是挪用一般醫療支付來補貼,造成打折支付醫療專業人員的勞務費用,根本是醫療機構血汗的根本原因,次年度調降藥費,則是再一次將藥商應有的利潤予以剝奪,跨國藥商不願意將新藥物優先引進台灣,本土藥商苟延殘喘,這與小英政府一再宣示要扶持本土生技產業,根本背道而馳。理由三:健保署號稱節省的藥費用來引進新藥品,嘉惠民眾,但是在新藥引進過程中,只見政府每年編列大約十億經費,卻要超出「藥費支出目標」的費用由醫療機構和藥商買單,這種「你請客,我付錢」的神邏輯,難怪醫療機構與藥商怨聲載道,甚至出現醫療機構換藥或投機藥商製作偽藥的荒謬現象。

在此藉由貴報一角,呼籲政府重新檢討藥價支付制度,讓藥價年度支付貼近「藥費支出目標」,並且對於人口老化與昂貴新藥的引進,要給予足夠預算支應,這樣才能讓國人引以為傲的全民健保永續。(作者為台灣社區醫院協會監事長、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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