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最近公告修正專科以上學校變更停辦辦法,針對原本是由專科改制的技術學院、由技術學院改名科技大學,或是由高職改制為專科的學校,提出了政府得令其恢復(改制)為專科、高職的若干規定。這項變革的立意甚佳,無庸置疑;但是相關條文以「負面表列」呈現,容易引起懲罰導向以及菁英偏見的誤解,是美中不足的極大遺憾。
這些要件,例如在科大與技術學院部分,包括:一、全校學生數未達三○○○人,且最近二年新生註冊率均未達五十%;二、連續二次技專校院校務評鑑三等以下(有條件通過或未通過),或最近一次系所評鑑三等以下(四分之三以上系所未通過);三、連續二學年度經教育部列有重大行政疏失,或同一學年度經教育部列有二次以上重大行政疏失;四、依財務預測一年內將入不敷出或財務調度困難等四項,只要符合一項,即可令其改制。至於專科部分亦同,若全校學生數未達一八○○人,且最近二年新生註冊率均未達五十%;或有前述各項之一者,便能要求退回其原來的高職學制。很顯然,這些標準全都指向同一個意義,就是辦學績效不佳。
我們曾經一再呼籲社會與政府必須正視技職教育的振興與分流問題,其中很重要的一個價值觀是:現代化國家人才的培育必然要多元、適性與均衡,才能盡可能讓每個獨特的個體,尋找到他的發展方向,以展現生命的活力,豐富社會的構成,進而成就一個幸福而文明的國家。
比較先進各國的腳程,凡是強調工藝、技術教育者,如德國、日本、瑞士、美國等等,不論其幅員大小、人口多寡,他們皆可以在國際激烈的競爭中擁有一片天地,找到令其國民驕傲的座標。從而檢視台灣的過往,在經濟起飛創造奇蹟的年代,正是台灣職業教育最蓬勃的階段,然當「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的觀念壓倒一切,同時所謂的「讀書」被窄化為大學文憑之際,剛好也是國人所得停滯、經濟指標緩速的開始,這中間的關聯性如何,值得深思與探討。
經過幾乎是一代人的親身實驗,今天重新看待專科與職校教育,最忌就是把「學科」(理論)當作劃分職別與優劣的界線,輕視「術科」(實務)福國利民的功能,這是延續二十年教改一貫的家長與學校路線,沒能真正反省與啟蒙。政治已經政黨輪替,教育也到了該徹底翻轉的時刻。
因此,使科大、技術學院回復為專科,應該從辦學強項與特色為依歸,去區分出不同教育目標的適當學制,絕對不是把專科與職校標籤化,直指它們就是招生不足、評鑑太差、行政疏失、財務困難的「魯蛇」一族。這種謬誤,只要看看台灣企業界第一代創業者普遍為非大學學歷者,就可顯現其偏見。未受學院框制者,不妨礙、甚至更有助於一個人拓展其勇於嘗試的開創性,例證實在不少。
近年來,不斷有基礎產業呼籲要學用合一、積極解決人才不足的產業發展困境,教育部本身與接受諮詢學者先要從知識菁英的窠臼中走出來,改以正面表列,鼓勵技術教育優質的學校調整資源,擴大名額招考專科學生就讀,相關的配套例如媒合產業界與學校進行更穩定、具吸引力的建教合作、調整學校評鑑項目與給分方式、提供學校與學生更多的經費獎勵或補助管道等等,真正打心底,把技職教育當作一項神聖事業來辦,才有可能感動人心,引領多元價值的建立。
儒家所謂「做大事」的觀念,不知貽誤了多少台灣人自我發掘的機會與能力。其實,做好事,把事情做好的態度;做對事,做自己最會的事,才是人人都可以成功的要件。教育豈可背道而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