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Outside》為何奧運田徑比賽有1500米,卻沒有一哩(1609米)?

單單為了「十進制方便」和「數字看來工整」,就放棄明明有「Four-minute mile」這樣簡便門檻算法的一哩,而採用1500米,是合理的嗎?如果馬拉松長度都可以不顧兩項顧慮,是否代為「光復一哩」的行動確有成功的可能,將「一哩賽跑」重新帶回奧運場上呢?

Chan Yan Ho

大家看田徑比賽時,往往只把焦點放在世界頂尖跑者上。不妨思考一個問題:為何奧運田徑比賽中沒有一哩賽(1609米),只有1500米?

觀看比賽往往以參賽者的表現為主,但大家有沒有想過「賽制」的事呢?

1896年,1500米田徑比賽正式成為奧運比賽項目,也是世界田徑錦標賽以及美國國家大學體育協會的比賽項目之一。

不過,眾所周知,一個標準運動場跑道距離為400米。跑1500米,需要跑3.75個圈,而跑一哩,則需跑4個圈多少少。

按道理,運動員和觀眾應該會覺得跑一哩更合理,更易使他們掌握比賽節奏。例如,一哩賽的運動員,便習慣以每個圈的時間大概知道自己的狀況。但是,奧運1500米選拔賽的時間計算,則分為300米、700米、1100米,感覺奇怪。

而且,對傳統的跑手來說,「Four-minute mile」(四分鐘內跑完一哩)是他們約定俗成的挑戰目標。能夠做到「Four-minute mile」,是每個人都聽得懂的理想成績。運動員甚至會直接比較自己距離「Four-minute mile」還差多少。但是,又有幾多人記得,現在1500米的世界紀錄是幾多?

明明有「Four-minute mile」這樣簡便的門檻算法,卻偏偏不以一哩為單位去規畫比賽長度,到底是為什麼?

既然如此,為什麼奧運會放棄一哩賽而採用1500米?除了方便使用十進制,及1500這個數字比較工整之外,並沒有特別意義。因為這個歷史原因,有人稱1500米為「公制一哩」,但兩者的距離其實頗大。

有見及此,林柏(Ryan Lamppa)發起「光復一哩」(Bringing Back the Mile)行動,旨在將一哩賽重新帶回美國田徑賽場,並劍指奧運。

單單為了「十進制方便」和「數字工整」而放棄一哩,採1500米長度,造就了「光復一哩」行動,並劍指奧運。

其實,在今天的奧運會,也並非所有田徑比賽項目都採用十進制。當中最為人熟識的是26.2哩,即42.195公里的馬拉松。

馬拉松的出現,普遍說法是為了紀念希臘士兵菲迪皮德斯於馬拉松戰役中奮身由馬拉松平原跑回雅典(大約24哩)報捷。亦另有說法指,馬拉松官方距離(26.2哩)之所以出現,是因為1908年倫敦奧運——當時,賽事為了方便英國皇室成員在溫莎城堡看賽事,故定立此距離。

既然一直有奧運會一直有非十進制的田徑項目,要恢復一哩賽,似乎並非不可能。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Outside 為何奧運田徑比賽有1500米,卻沒有一哩(1609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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