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鬼王來鬼扯》奸商豬肉灌水,法官腦袋進水!

關於恐龍判決這檔事,一山還有一山低,民眾永遠不知道法官的下限在哪裡!!!

鬼王/文青別鬼扯

現代人很可憐,時常得莫名其妙面對一堆在生理學上根本無法驗證的病症。當你心情有點低落、懶懶der,醫生就能說你得的是「輕微憂鬱症」。有些小朋友只是反應慢了一點,就要被講說是「感覺統合失調」,家長還得帶著小朋友參加奇奇怪怪的復健課程,大家在公園一二三四、二二三四做體操,然後據說這樣的課程一小時要價五百。

現代人要應付自身的怪病也就罷了,有時別人得了怪病,可能還會間接影響到我們,甚至害到社會大眾。

最近有個判決就怪怪的,感覺法官似乎得了腦袋灌水的怪病。

話說肉商楊廉鋐等人涉嫌從101年起,刻意將保水劑注入肉內,讓肉品增重,再販售給中盤及軍方。然後呢?然後台南地院竟說楊男肉品符合CNS「未煮熟調理肉品」規範,且銷售價格較便宜,所以判決無罪。

不管什麼病,都不能放棄治療喔。(圖:網路)
雖說台灣的法官常被嘲笑是恐龍,但看完這則新聞後我們可以確定,法官絕對不是恐龍,因為恐龍的腦袋應該不會出現灌水的病症。

先說法院判決無罪理由之一,居然包括「銷售價格較便宜」,這真的讓人覺得很匪夷所思。你們有聽過假貨賣得比真貨還便宜的事情嗎?如果A貨賣得還比正品貴,請問A貨還有市場嗎?同樣的,既然是賣灌水肉,當然要賣得比較便宜啊。況且,根據記者報導,「部分肉品注水比例高達四成」。你想想看,本來一塊1,000公克的後腿肉,灌完水馬上變成1,400公克。就算價格打個八折,肉商還是賺得爽歪歪。

不過,中華民國法官不知道是不食人間煙火,或是腦袋嚴重灌水了,他們似乎完全不懂平民死老百姓都能理解的道理。

豬肉灌水後再便宜點賣,不但沒犯法,法官還會說你有良心。這種事怎麼會現在才知道!(圖:網路)

其次,我們得討論一下「保水劑」的功能。依據食藥署的解釋:

「一般認為之保水劑係為磷酸鹽或多重磷酸鹽類,屬結著劑或品質改良劑,為合法之食品添加物,可使用於加工食品」。

食藥署的說明非常清楚,保水劑是合法的食品添加物,可用於加工食品。例如,製作魚丸、貢丸時,整個肉漿被打得爛糟糟的,添加保水劑不但能增加口感,同時也能幫助塑形。

食品加工使用保鮮劑時,通常約注入 0.3% 左右,效果就已經嚇嚇叫了。不過,保水劑的用量也並非毫無上限可言。就算是分次注入,最後注入的總量頂多達到 20%-30% 就已經算是超宇宙時空神奇無敵霹靂厲害了。但楊姓肉販等人居然能灌到40%,他若自稱是灌水界的奇葩,絕對是名符其實。

腦袋進水就不能思考了,所以可能要換別的地方,如果剛好那個地方又不是很靈光的話...(圖:網路)
但是,食藥署同時也說了,保水劑只能使用於製造加工,但並未核准使用於鮮肉中。如果添加保水劑的目的只是為了增加重量,這就算是詐欺行為,明顯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及第47條,可處3至300萬罰鍰。

現在問題來了,檢方當初查辦此案時就發現,涉案公司「將牛、羊肉填充大量保水劑加水按摩後冷凍販賣」,再販售給國軍食用,從中牟取暴利。所以被告是保水劑注入「鮮肉」內,而不是用於食品加工。但被告卻在法庭上說,他們添加保水劑是為了「增加口感」。這種鬼話聽起來就跟民意代表帶妹妹上摩鐵卻說是在做選民服務一樣等級的豪洨,正常人都知道這是不折不扣的鬼扯,但中華民國法官彷彿腦袋灌水了,居然還相信被告的鬼扯。

泡過水的女人是最美的,灌過水的豬肉是最黑心的,上摩鐵的都是去談公事的,腦袋進水的法官是有病的。(圖:網路)

所以呢?所以法官並未援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反而翻出神奇的CNS「未煮熟調理肉品」規範。法官還說,「所以不能說添加保水劑,就是施用詐術的行為」。

拜託喔,《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就講的清清楚楚,保水劑只要不是使用於製造加工,而是用於鮮肉,就已違反規定。更重要的是,製作貢丸的用量也才0.3%,黑心肉商為了增加重量,居然能灌到40%。保水劑的主要成分是磷酸鹽,吃下灌水肉就如同在短時間內大量攝取磷酸鹽。

先前還能自稱是新光醫院腎臟科醫師、現在卻和新光醫院鬧得不可開交、然後自己如同魚販在賣魚、卻讓人搞不清楚他到底是醫生還是魚販的江守山先生,於去年案件爆發時還曾提醒民眾,過量攝取磷酸鹽可能會導致骨質疏鬆、高血磷症、冠狀動脈鈣化、血管狹窄或阻塞等病症。

矮油,這些警告從江醫師口中聽來,感覺超級恐怖。

最後還是要回到怪病問題。前面就說了,自己生怪病或許是自己的事,但法官如果生了腦袋灌水的怪病,做出的判決就會讓大眾很絕望很悲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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