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科學家的名與利

◎ 林詠凱

中研院院長是否確實做到利益迴避的新聞吵得沸沸揚揚,許多跟產業界互動密切的同行都噤若寒蟬。

中研院長翁啟惠在浩鼎案中被質疑未做到利益迴避。(資料照,記者方賓照攝)

首先,要說明科學研發並不是社會大眾想像的那麼簡單,「發明是來自未來的明信片」,科學家必須在自然法則下搜尋線索,研發是很艱難的,所以一個科學家終其一生,具有原創性且能影響科學與產業的發明,可能不超過五個。這也就是為什麼翁院長在醣合成的技術獲得全世界的肯定,甚至被視為台灣下一個諾貝爾獎得主。

科學的進步是國家經濟的原動力,所以在先進國家,能夠提出具有原創性發明的科學家是很受尊敬的,而且通常與產業間互動越密切的,就會被視為大學裡的重要人物,也會給他們特殊的禮遇,因為他們可以引入產業界的資源,而且實務應用來改善人類生活。在美國,一個教授開創越多公司,代表他的能力越好;但在台灣,只要教授跟產業界互動密切,經常會被污名化,甚至被掛上貪婪的罪名。在台灣,我們可以發現每一位教授的薪資基本上都一樣,不管是研發能力強、產學合作績效佳,都跟表現平庸的同事領一樣的薪水。

試想,我們可以接受醫師同時看診,也在醫學院裡擔任專任教授,指導臨床知識;也能接受法律系教授同時主持事務所,一邊教授法學知識;藝術家創作藝術品,獲得高額收入,同時在大學裡傳承經驗,為什麼不能接受科學家名利雙收?

我認為,翁院長此次事件,原因最大的障礙是法規,法規限制了科學家不能夠用自己的研發成果來申請智慧財產權,更規定不能在民營機關擔任經理人與董監事,這些規定過於保守,限制了人才與知識的流通,也是經濟發展不彰的原因。

諾貝爾物理獎得主中村修二在二○○○年因為不滿研發成果的分配與待遇,憤而離開日本,結果在二○一四年獲頒諾貝爾獎。受訪時特別強調,他不是以「日本國民」的身分獲獎,而是以「一個美國教授」的身分獲獎。日本幾乎每年都有學者得到諾貝爾獎,台灣有這個人力資本嗎?人才要的只有利益嗎?或要的是尊重與禮遇呢?這個問題值得所有的朋友深思。

(作者為文化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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