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景觀法的矛與盾

◎ 賴建宏

我們認同台灣的景觀質感要提升,但景觀法草案,涉及電機技師、園藝技師、建築師、水保技師、結構技師、土木技師等諸多技師類科的簽證權益,套句近來熱門的話說,這是上至外太空、下至行天宮,似乎也不為過。

觀諸草案內容,除影響範圍之大,更涉及專技人員之簽證權!然簽證權實為責任之承擔,技師簽證均受刑法之約束,相關技術文件更須依循相關規範、標準才能簽署,其主因在於簽證涉及人民生命財產,而需謹慎為之。然景觀類屬於藝術,因此尚無標準可遵循,輔以技師懲戒論之,無標準的景觀簽證,應如何進行懲戒裁判?此外,爾後縱有標準為之,試問台灣的景觀會不會只從豬窩變成北韓?景觀法的矛與盾,何解?

另就該法草案之定位,應與環境影響評估法等法律競合先行探討與分析,以及景觀計畫與水保計畫等審查程序是否有衝突與牴觸之處,均須在草案階段妥善考量,以避免成就景觀犧牲建設。

再退言之,草案欲爭取景觀科系師生之工作權,乃無可厚非,惟就條文內容,我們懇切地呼籲應再慎重審視是否已顯著影響國土建設之「安全」,勿落實包山包海之疑。

(作者為台灣土木技師公會技師報總編輯)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評論網】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編輯精選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