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意圖舞弊?

降低投開票所管理員公教比例

台北市選委會違反選罷法58條

◎ 吳彥宏

選罷法59條不准無黨籍參選人派出監票員,已經有如強迫無黨籍參選人,綁手綁腳踢一場註定不公平的少林足球。其間雖經柯文哲、馮光遠甚至中立團體如「公督盟」等多次呼籲修法,卻仍在身兼連勝文總幹事的立法委員蔡正元無理杯葛下,修法工作嘎然終止。但是現在赫然又發現,台北市選委會罔顧選罷法58條之法律規定,透過違法決議變更法律強制規定,將「投開票所管理員」須晉用二分之一以上比例之公教人員,改為三分之一,行明修棧道、暗度陳倉之計,對柯文哲來說,這又是連勝文陣營另一波可怕的伏兵!

時序拉回六月份,正當柯文哲民調大勝連勝文20個百分點之際,台北市選委會竟然在6月19日284次會議,將選罷法58條「投開票所管理員」公教人員之比例,透過決議修改其「遴派注意事項」,上下其手,將現行規定中公教人員佔投開票所管理員的比例,從二分之一以上大幅調降為三分之一,並以行政命令逕行函請各區公所辦理。台北市選委會此一決議不但違法,更有妨害選舉公平、意圖舞弊、幫助特定候選人之嫌。

此決議一旦施行,將造成每個投開票所平均減派約3個公教人員名額,以投開票所總數1538計,將形成約在5000人上下的「神鬼奇兵」可以派遣,成為國民黨黨工大舉介入選舉的缺口,這些人以「管理員」的身分可以去「合法」地翻閱選舉人名冊、掌握並傳遞「誰來投票?誰還沒來投票?」的訊息、更有可能一次發出兩張以上的選票、也可在開票計票之際,配合舞弊作業,嚴重破壞選舉之公平性。

我們也質疑:台北市選委會以「招募實屬不易」,決議降低選罷法第58條第二項公教人員佔投開票所管理員比例,根本不成理由,因為同條文第三項就明訂「選舉委員會得洽請各級政府機關及公立學校推薦後遴派之,受洽請之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受遴派之政府機關職員、學校教職員,均不得拒絕。」何來「招募實屬不易」之有?此不啻視法無物,且明目張膽地為特定候選人之可能舞弊大開方便之門。

選罷法58條規定投開票所調用公教人員的立法原因是,公教人員經國家考試、有其一定之專業訓練且忠誠謹嚴,不易配合舞弊;且公務員若有主動舞弊行為或被動遭受強暴脅迫者,行為人或相關關係人刑責必須加重二分之一;倘公教人員配合舞弊經判決確定,更可能面臨退休金無著之窘迫處境,對於投開票之舞弊違法行為有加強嚇阻的作用。公教人員執行投開票所選務,對於選舉公正順利進行,是具有法律效果的安全瓣。

總之,我們除了強烈指控、揭發台北市選委會「違法決議」、「函請辦理」的行為違法,其「遴派注意事項」之修正牴觸法律無效之外,也會視此事之未來發展,籲請台北市議會議員諸公提出嚴正質詢,匡正違法之行政措施;再結合敦請「公督盟」等超然公正社會團體予以關切施壓;更不排除提起司法訴訟,聲請撤銷此一違法、荒誕之決議;尤有甚者,針對參與此項違法決議之相關作業人員,將提請司法檢調機關進行追訴,以匡法制而維持民主政治最基本之公平正義!(作者為柯文哲競選總部組織群副執行總幹事)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評論網】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編輯精選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