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速以第二預備金支應高雄復建

高雄氣爆災難,在救援告一段落後,現在已經進入復原階段。有關災區的重新建設,先要有積極的經費撥付勻支,針對高雄市政府正式向中央提出十九.一億元第一筆的緊急經費挹注,完全符合預算法「國家遭逢臨時緊急突發狀況,或發生重大災害,行政院可動用第二預備金以為因應」的規定,我們不理解江宜樺院長推拖拉的理由與目的是什麼?千萬不要是為了爭權奪位失去了基本人性。

有關高雄市提報行政院的這十九.一億元的請求支援,主要目的在處理災區受損道路以及水利箱涵的重建,起先高市工務局初估為十二億,後來在跨局處討論時,認為在排除石化管線之外,應該一併將民生管線做整體設計,畢其功於一役,金額因此提高。

這麼一個簡單,能夠快速協助居民恢復起碼生活秩序的要求,有效率的政府,理當在第一時間就裁決同意才對,沒想到江院長鄭重其事邀集相關部會開會後,居然宣布「三不」,發言人甚至公開以「跳升」的字眼,針砭其對十九.一億元的觀感。凡熟悉政府運作者,很難不為之髮指。為何行政院要這麼做?莫非是仗恃打烏賊戰術就好,反正民眾搞不清楚嗎?

首先,江揆在意的「不立專法、不編特別預算、不設專責機構」,這三者完全都不在高雄市的請求之列,高雄市只是單純提出第一筆十九.一億元的協助,作為應急之用,至於是否歸還如何回補,可以日後再討論,江揆什麼原因要拉東扯西,化簡為繁,轉移焦點?

第二,行政院長要求高雄市先使用保留善款與災害準備金支應,各縣市的災害準備金是以總預算的一%編列,一○三年度高雄市的預算約為一三○○億元,故災害準備金近十三億,然本年度為應付颱風等災害,目前只餘五億。地方縣市財政本就吃緊,既有預算,仍有日常業務必須進行,這是高雄申援的原因,江宜樺在決議前,難道根本不知不問不察?小小國家,中央哪來的天朝姿態?

第三,前述主張若出於主計單位建議,就是非常典型的科員格局,才會拿出承平時期的八股文,就想來應付重大危難,問題是:閣揆不是科員,江宜樺豈也對何謂緊急事故缺乏認識,毫無政策決策能力?面對五十年來最慘重的工安事故,行政院手上的第二預備金這時候不用,是要什麼時候用?留著等到雙十與跨年時做煙火政績嗎?

至於孫立群的發言,基本上應是對於政府當前的會計制度全然陌生,不知道每筆支出都要單據如實核銷,災後復原的經費估計,隨著事態發展更動墊高本是常態,重要的是抓住大項是否必要、是否投入災用,其公然防賊的口吻,既失之情緒,又無專業,已讓行政院蒙羞。

看到馬總統與江院長先後到高雄勘災的過程,不禁憶起九二一震災時,李登輝到中部去,特別帶著主計長同往,隨時按照地方需求,當下想辦法解決困難,因為不是一張嘴、空手到,鮮有人懷疑他是去作政治秀。這個實質救災的基本動作,府院應該捫心自問:有沒有壓根就不願這麼做的壞念頭上身?

行政院是全國的行政院,台灣由北到南都在治理範疇,不是國民黨主席的行政執行長,不能只從國民黨如何藉此災難在選舉中謀取利益做考量。我們寧願認為總統與院長是能力不足,才德不具,也不願意相信他們是刻意為惡,但是,要增加說服力,行政院真的做得太少。眼前一件事可以立即考驗,那就是儘速動用政府第二預備金,支應高雄市政府全力復原災區之資金缺口,還給受災民眾一點點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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