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課綱三件事,請蔣部長說明

◎ 賴清德

教育是良心工作,歷史更不能偏離事實!

一百年國民黨執政訂定的高級中學歷史課程課綱,甫屆滿兩年,卻迅雷不及掩耳再修正,真的「昨非今是」嗎?今日修正是「合憲」,請問兩年前「違憲」嗎?真正目的何在?請蔣部長依法說明以下幾件事:

一、教育部聲稱公告新課綱後,業者不能依有效執照出版教科書,其法律依據何在?不論現行高級中學法或今年八月才生效的高級中等教育法,都授權訂定教科書審定辦法,且都明定「經審定之教科書有效期限,自審定執照發給之日起算六年,並得延長至期限屆滿之該學期結束,或審定機關延長之期限屆滿為止。」完全沒有縮短期限的規定。不論就行政處分的效力或信賴保護原則,期限未屆滿前,業者依法出版教科書有違法嗎?

二、舊法未廢止,新法未施行,教育部捨棄有效的法規,另行訂頒內部行政規則的「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審議會組成及運作要點」做為審議依據,合法嗎?退一萬步言,縱使該要點有效,課綱審議的機制最高層級為「審議大會」,大會下設各不同教育階段的「分組審議會」及「工作小組」,由下而上,層層節制。但從二月五日教育部發布的新聞稿:「國教院為回應教學現場之建議,爰邀請曾參與或現任……組成社會、語文領域檢核工作小組,進行各該課綱微調之統籌與規劃。」文中所指「檢核小組」根本事出無名,亦非要點中的法定組織。由非法定組織的檢核小組決定並主導課綱修正,讓法定組織淪為背書的橡皮圖章,請問蔣部長這是依法行政嗎?

三、檢核小組成員是否符合對歷史題綱專長領域?對專業的尊重是民主多元社會的最基本要求。一個不具法定地位的檢核小組既已不符法制,主其事者為經濟學者,連起碼的歷史專業都不具備,要如何對歷史交代?請問蔣部長這符合「運作要點」中規範的各專長領域嗎?

歷史不能抽離土地,更不應該偏離事實。時已二○一四年,我們還教導下一代國家主權包含全中國(那是否也要包含早已宣布獨立的蒙古國?),不僅混淆孩子的國家認同,更是教他們從小就學會自欺欺人、與世界脫節。

蔣部長或許有苦難言,顧不得違反承諾,但您身負教育行政的重責大任,不該看不出這其中的危害。請蔣部長拿出您的風骨,暫緩實施課綱,才能避免國家分裂於課綱的霸凌中。

(作者現任台南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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