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不貪才是寶

〈鑼聲若響〉

■ 林仙龍

古早,有人提一塊寶玉欲送予宋國的大夫子罕,子罕無欲接受。

獻玉的人講:「這是真正的寶,所以我纔敢獻予你。」

子罕講:「焉爾上好,你將寶玉當作寶,我將『不貪』當作寶,我若罔(bang2:不要)接受你的寶玉,你合我的寶就蔑破損(be7-phah4-sng2:不會破壞)去,所以請你將寶玉提轉去(the5-tng2-khi3:拿回去)。」

這是左傳內面的故事,它欲講的是:做官應該清廉自守,不當隨便接受別人的物件。

幾千冬後的今日,咱看到已經享受榮華富貴的官宦家庭,猶更貪圖別人的名錶名筆、婚紗禮服、珍珠鑽石等等,客氣講,講他小貪(siau2-tham1:貪小便宜),應該無人會反對,若無細膩講,講他奢華(chhia1-hoa1),應該也無人會懷疑。

小貪也是貪,人講百姓小貪匿(nng3:關禁)雞籠,官員小貪變害蟲,「貪」字大家攏應該避免,尤其公職人員,因為它是貪污政治的源頭。咱今看到當權者小貪,連古早宋國的一個小官都不如,實在令人感嘆。

這予人想起以前蔣經國先生的做法,他視察民間的時辰,不管是食(chiah8:吃)路邊擔仔的一碗麵,抑是涼水擔(liang5-chui2-taN3:冷飲攤)的一杯紅茶,侍衛人員一定付錢予東家(thau5-ke1:老闆),一仙五釐都蔑失覺察(be7-sit4-kak4-chhat4:不會疏忽),此種蔑小貪,蔑奢華,平平實實的做法,實在值得阿諛(o1-lo2:讚美)。

(作者是台語文字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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