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法治的最壞示範

潛逃中國長達十七年的通緝犯白狼張安樂回國了!自去年十一月間,張安樂委託他人持中國所發的台胞證公證書正本向台灣海基會申請驗證開始,到上週六他的高調返台並獲得迅速交保,整起過程,對台灣這個社會造成了不小的媒體效應。白狼,竟也如哈哈鏡,因為他的來去自如,照見了當前國家治理上的體質脆弱與價值扭曲,已經到了幾近崩潰的地步。

張安樂,不論其周旋兩岸的政商人脈,以及其在陳啟禮受命刺殺江南案中的歷史角色,或者他主張「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政治立場,在台灣法律的面前,他就是個滯留境外、逃脫追緝的通緝犯。其所涉及兩起恐嚇罪已逾追訴時效,而他另外牽涉組織犯罪及偽造有價證券兩項罪名,則是三到十年有期徒刑,這部分檢方以「與五年以上重罪的羈押要件不符」,四小時就訊後,即以一百萬元交保候傳與限制出境。

同樣是通緝犯,二○一○年一名在中國經營牛樟芝種植的徐文修,則是因逃漏稅額二三○○餘萬元,違反稅捐稽徵法在案,從而棄保潛逃,藏匿中國,今年五月,我刑事局接到檢舉後通知中國公安逮人,不出數日,六月初立即順利查獲,隨由刑事局派員到中國押解回台。

此外,一九九一年間有一樁相當轟動的跨國軍火走私案,當時為美國幫派份子的供貨商毛天明,則在今年五月間由美國海關執法局以驅逐出境的方式,由執法局特派二名幹員將毛自美國戒護到台灣親自交給了刑事局。以上不論是「台中模式」或「台美模式」的跨國打擊犯罪合作流程,與白狼的特殊禮遇對照,白狼在恢復自由時大讚:台灣司法「公正」,比美國還「好」,怎不是肺腑之言?

國共空有二○○九年簽署的「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但是在實際案例的運作上,顯然雙方政府都在看人出菜。白狼向海基會提出台胞證的文書認證申請時,就算刑事局在政府跨部門會議上明確反對,就是有一隻「看得見的手」指揮海基會在今年三月依其要求發給公證書,陸委會並且對外證實白狼向政府表達願意「主動投案」的意向,以及中國政府對履行遣返協議的毫無反應。

此後三個月,馬政府對於白狼會不會回來、何時回來?全然失去主導權,一切由通緝犯本人「自由心證」。這段期間,是不是即是白狼所謂「ㄟ,這是約好的!」協商期?政府至今的說明難祛眾疑;而白狼最後「放心」於六二九回台,受到盛大接機,公務門通關,一百萬保釋金十分鐘送達,就訊後釋放,立即依約前往飯店「洗塵」,次日開始在台北趴趴走,事實上每個動作都在公然衝撞政府的公信力,白狼甚至直曝:台灣派人協調他搭機返台,「告知抵台會上銬」,猶如最後一根稻草,馬政府與白狼之間究竟是什麼關係?已令舉國訝然。

白狼之外,還有不乏其例的知名台灣通緝犯在中國接受因人設事的保護。法律之前人人並不平等,在統治者掌握大部分國家權力的人治社會,並不令人意外。但若民主國家經由與人治社會的交流互動,並非民主國家將民主實踐的經驗擴大分享,反而是民主國家竟因此增生少數、特定的特權階級,從而顛覆法制,乃至公民對法治的信賴,這就說明反民主的逆流若透過有計畫的輸出,將超乎想像的來勢洶洶。民主法治制度即使得以建立,若不持續警覺、時刻捍衛,亦是超乎想像的鬆散易毀,隨時可能一推即傾,絕不出於理所當然。

馬政府各相關單位在白狼回台事件上,對全民作出了最壞的示範,不少人相信這是領導階層集體失能所導致的嚴重後果。如果台灣要就此走往向下沉淪之路,則台灣一切的安全屏障將迅速土崩瓦解,這個政府必須承認錯誤,嚴肅提出懲處名單,並向國人鄭重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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