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批發死刑 強迫失蹤

從馬英九野蠻回應國際陳情 足證其對人權之不屑

◎ 雲程

強迫失蹤(enforced disappearance)—違反當事人意願予以逮捕、拘留或綁架,或剝奪其自由,隨後又拒絕透露其命運或下落,或拒絕承認剝奪了其自由,結果將當事人置於法律保護之外的行為。雖是一九九二年聯合國〈保護所有人不遭受強迫失蹤宣言〉所關切的人權主題,卻非馬總統的在意。

在中國,哪怕貴為紅二代如薄熙來在去年晚春被雙規之後,連其岳母范承秀(解放軍谷景生少將之妻)上書層峰,也一樣無法探知薄熙來是生或死?中國刑法的「監視居住」規定,被認為是政府合法化「強迫失蹤」的藉口。

但,中國不是強迫失蹤的唯一例子。在馬英九幾年統治下,民主台灣居然也開始上演短暫的強迫失蹤,而且針對的是前總統。

陳前總統的司法人權與醫療狀況,早讓人疑為一種政治報復。十九日,馬內閣的法務部長選在拂曉時刻,在未通知家人的情形下,將前總統移送台中培德監獄醫院。任務之急,連前總統的榮總主治醫師都是在病人離開醫院之後,才草率地被以手機簡訊告知。這絕非正常的離院。

雖然,處理政治人物固然有保密與安全上的應然,但連主治醫師都不知情、未簽放就擅自移送病人,實難謂合法。基於幾年來前總統所受政治報復似的司法待遇,無怪家屬與外界曾一度焦慮:是否一如白色恐怖時期,陳前總統被秘密槍決了?

但肅殺氣氛還未停歇。同一天稍晚,法務部批發槍決了六位死刑犯。論者認為是轉移陳前總統事件的焦點,但實際上或許更嚴重。

去年十二月十八日,馬總統因簽署〈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言猶在耳,他便急於三天後的二十一日批發槍決六名死刑犯。今年四月十六日,馬總統接見「世界反死刑聯盟」(WCADP)執行委員會主席Florence Bellivier女士及其他成員後三天(十九日)也立即批發槍決六名人犯。三天,似乎是馬總統槍決犯人的時間密碼,當他講完冠冕堂皇的話之後,接下來似乎就是反其道而行。

馬以執行死刑悍然回應國際陳情,看來只為證明其最高權力不可被侵犯,也在無意間洩漏了其對待人權的不屑態度—批發死刑與強迫前總統暫時失蹤,都是活生生的例子。(作者著有《放眼國際:領土地位變遷與台灣》,http://tw.myblog.yahoo.com/hoo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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