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歌手」鑽出台灣法令破口

◎ 詹益錦

東森新聞台十二日晚間黃金時段以新聞直播的型態,混以主播串場的技巧,幾無時差地聯播中國湖南衛視「我是歌手」節目,締造了該台近來的高收視率紀錄。由於該台捨棄原時段多檔新聞與節目時段,棄守新聞媒體之責任,撻伐聲浪不絕於耳。未料,次日其他新聞台群起效尤,紛紛另以內容分析的型態或編輯技巧,連篇累牘且長時段地疲勞轟炸,使得這個週末假期的台灣,彷彿只有「我是歌手」這個歌唱比賽的「假事件」,而嚴重威脅人民生命安全的高鐵被放置汽油彈等大新聞,卻幾乎被淹沒了。

以當前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大陸地區出版品電影片錄影節目廣播電視節目進入台灣地區或在台灣地區發行銷售製作播映展覽觀摩許可辦法」,東森新聞台以LIVE直播新聞的即時且急迫為由,技巧性地規避必須事先送審或許可,且不能有簡體字的相關規定;同時,還以主播串場切割完整內容的技巧,規避全集播出的法令巧門。電視新聞圈內的明眼人,誰不知道這是利用新聞包裝大陸紅火節目的意圖?怎就主管機關的NCC、文化部官員搞不懂?竟還以「電視台具有新聞自主權」的大帽自我設限。

有自我閹割法令權限的政府官員,也難怪電視台業者活像吃了熊心豹子膽,明知違規卻依舊大言不慚搶播,了不起被裁處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之罰鍰;相較於比平時高出三、四倍的收視率而賺進大把廣告收益,電視台怎麼算都贏,豈會鳥你NCC、文化部的相關法規?

至於湖南衛視揚言要控告東森新聞台的侵權行為,這恐怕是空包彈罷了!因為,東森的行為恰恰符合了中共宣傳部的政治正確,且東森「鑽出來」此一台灣的法令漏洞,正巧給了老共利用傳媒力量全面入島入戶宣傳的破口。

台灣相關單位若不依法審慎嚴格處理,以目前大資本優勢製播的中國影視節目,來日同樣假借新聞手法包裝,借殼上市於台灣電視頻道,必將大行其道。(作者曾任新聞台主管,現為中州科技大學視傳系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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