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從台大醫院燒到北門,然後呢?

◎ 洪增陽

署立新營醫院北門分院火災意外,造成多人傷亡的事實令人相當遺憾。猶記得四年前台大手術室火警發生之後,面對社會的責難與批評,政府所能做出反應的,除了檢測消防感應報知設備,以及逃生動線標示與淨空之外,居然就僅是加強各醫院員工防災演練訓練。

筆者與其他同事一樣,在一次又一次的消防演練裡,充當被搬運的病人(通常由護理師擔任),除了體重較輕,身上也無任何治療設備,在樓梯間搬上搬下地抬擔架,「四人抬一人」,即令大家氣喘吁吁大喊吃不消,一邊演練每個人心中不免一邊懷疑:我們的消防政策就這樣了嗎?那麼多病人搬得完嗎?大夜班人手夠嗎?維生設備怎麼搬?樓梯間大家跌倒了怎麼辦?如果流個汗可以解決就好,但是濃煙、高溫的時候,我們要搶救還是要逃?問題不一而足。

這次的火警發生在凌晨,正是人力最單薄的時候,所有最壞的狀況果然一起發生,連北門分院原訂這天要進行消防安檢、準備最周全的時刻,也只證明所有的演練與安檢完全無效。

醫院不是電影院,電影院一旦發生事故,只要有秩序,便有機會讓好手好腳的觀眾全數逃出,但在醫院,不管門診或是住院的病人,永遠是活動能力最不足的一群,不是不逃,而是逃不了,根據九十九年消防署統計資料,弱小族群(獨居老人、行動不便、小孩)占火災總死亡人數百分之四十六,尤其在醫院內該族群密度最高,政府的消防法規怎麼可以不針對醫療機構訂定特別的條款,尤其是設備上的?卻要讓醫療人員赤手空拳進行最不可能的任務?

或許事件一過,按照政府懶散習性可能選擇繼續紋風不動,或者又派了消防局人員來加強督核,各醫院又要開始準備練習抬病人,但由衷希望政府能夠召集專家痛定思痛,找出醫療機構火警發生與搶救的致命點,制定有別於一般建築物、更安全可行的醫院消防法規,包括智慧化裝置、設備、人員的成本要如何補助或編列預算等。醫療是人權,當然包括就醫時的環境安全,政府完全責無旁貸,醫療人員方能全力配合。

(作者為地區醫院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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