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建築防洪捷徑

◎ 柳中明

近日內政部提出修改都市計畫審議辦法,要求新建築開發後,不能增加都市排水系統的壓力,亦即建築必須自行吸收降雨。同時,水利署提出都市應朝向「海綿功能城市」發展,其也顯然支持建築吸存雨水的概念。

台灣多颱多震,多數人都知道建築必須防震,卻少有知道建築也應防洪。其概念是在整個建築開發區域內,增建地上或地下滯洪設施,以將整個開發區域內的排水蓄積起來,而非排放到雨水下水道,讓公共設施承擔私人開發所造成的環境壓力與環境成本。

高雄市是全國最早提出建築防洪概念者,但其明瞭設置地上滯洪池的困難,所以強調「建築物應於地下筏式基礎坑或擇基地地下適當位置,設置豪暴雨水貯集設施」。

顯然,建築防洪概念已受各界重視,但台灣各地(特別是大城市)已是高度水泥化,此時再談試辦、規劃,其實已嫌太晚。同時,建築設計有其限制,地下可儲水量亦是有限。

增加透水面積與綠化,確實是重要。但我國各地都是鋪設「虛假的」透水鋪面,亦即在下層先鋪水泥,然後鋪沙土,才鋪透水磚,根本無法達到透水入土壤的效果。同時,綠化需要供水,而土壤吸水速度慢。所以,採用現有透水鋪面與增加綠化,並無法達到防洪效益。

要讓舊建築也可防洪,讓新建築不增加成本,最佳低成本手段是將現有人工鋪面全面改變為高承重、高透水、高儲水與高排水的鋪面,同時搭配植草綠化設計,讓雨水儲存後用於綠化,完成自然循環利用。

最重要的是:建築防洪設計非僅在建築完工後通過檢驗即可,而是每年必須檢驗確定,以免建商作假與設計失靈。同時,也應規定舊建築、舊社區在一定年限內完成改變,如此則老舊城市的治水才有希望。

(作者現任低碳環境學會理事長)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評論網】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編輯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