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教室需要積極管理

■ 方子毓

昨天自由廣場裡一則由讀者投稿的「溺愛的教育」,觀後心中也有幾許的感觸與心得。民法第一○八五條當中有言:「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筆者以為,賦予教師適當的自保權利與尊嚴,亦是教育當局理當重視的。若不然,師生倫理的維護也將逐漸凋零。

我們不要求能把學生教導得多好,但至少個人規矩與修養總該有個標準,試問:有多少中學教師因應不了現代學生學習態度與觀念而提前退休?再者,現在的大學講堂,也往往遇到選課人數多,而上課人數寡的景象,而死當、訓誡,對許多大學生而言,好像已無嚇阻效果。

筆者認為教育的「數量」、「素質」與學生「修養」的提升,要同時並進,尤其學生作為學生的基本態度應當要加強,才能提升自我品德和修養。希望有關當局在教育政策的拿捏上,要讓教師可以有效的管理學生,並適當的保護教師才是。 (作者為大學兼任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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