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潘惠華
拜讀自由時報元月七日言論廣場陳麗惠女士〈爬也要爬回來投票〉一文,想起上個月與在台定居十多年的德國女性宣教士葛美恩,到嘉義市中正公園觀看紀錄片「牽阮的手」,看完後她深皺眉頭說:「我無法想像這樣的政黨竟然還能夠繼續執政,這是國民黨的幸運,還是人民的無知與懦弱?在我眼中,台灣還不是一個自由民主的國家,你們的政府沒有還原歷史真相並正式向人民道歉前,怎麼還能大聲說台灣是一個民主的國家?」
電影結束後,導演莊益增、顏蘭權表示,他們為捍衛歷史真相,堅持拒絕公共電視要求刪除林家血案和鄭南榕自焚畫面的無理要求,於是被迫和公共電視解約,並賣地賠償三百萬元的違約金,才能夠完整地將這部真實記錄台灣歷史的紀錄片公諸世人,為台灣盡一份心力。聽完,葛美恩驚訝地表示:「我無法理解,一個國家電視台邀請民間拍攝的歷史紀錄片,竟然因為裡面的歷史影像太過真實,太過『刺激』,要求導演刪除?這太不可思議了!」
散場後,她趨前向導演夫婦握手致意,在嘉義十二度的寒夜冷風中,為穿著單薄的導演夫妻獻上溫暖與鼓勵。
「消極的人,沒有抱怨的權利。」葛美恩以西方人的理性視角對台灣人所提出的箴言,發人省思。台灣人倘若不勇敢站出來,以行動懲戒不公不義的國民黨,繼續選擇懦弱,就是支持邪惡的幫凶,哪有埋怨的權利?
(作者為曾經渾渾噩噩的六年級生、媒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