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懂不懂「抽樣」?

◎ 黃式州

衛生署將五月三十一日零時訂為黑心起雲劑事件的D-Day,表示凡使用起雲劑的五類產品,必須提出安全檢驗證明,否則不得再對外販售。這樣的宣示,似乎是向民眾保證,從五月三十一日起,民眾在市場上所購買的藥物或食品,都會是不含塑化劑的、都是安全的。真的會如此嗎?

什麼是安全檢驗證明?就是這幾天在媒體上或在商店貨架上所看到的檢驗報告,由經過認證的實驗室出具證明,證明「該樣品」未檢出塑化劑。但「該樣品」是怎麼來呢?是由廠商自行送驗,所以可能是廠商在市場上購買送驗,也可能是廠商從倉庫取出送驗,當然也可能是廠商為了送驗而特別生產的無毒商品;這樣的檢驗報告有什麼意義呢?只能代表廠商送去檢驗的樣品不含塑化劑,至於我們在市場上所買到的,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如果自行提出安全證明的邏輯行得通,那消基會就不用勞師動眾地在市場上抽樣購買,然後花錢做檢查,只要請廠商自行提出檢驗證明的數據,然後書面上比一比就可以公布了。

如果這樣的方法,政府可以信賴,那我們的海關也可以關閉了,只要請廠商自行提出貨櫃沒有槍枝毒品走私的證明,立刻可以完成進出口作業。

所以,抽樣是決定檢驗安全的第一個步驟,少了這個關鍵步驟的把關,後面的結果都是沒有意義的,和廠商的口頭宣示沒有兩樣。

藥物食品安全攸關民生,防堵黑心商品,就是要防廠商良心之不足,因此才需要政府實際的把關保證。結果馬政府端出來的鴕鳥方法,竟然是要廠商發揮良心、要廠商自行送驗,然後就打算宣告起雲劑風暴已經終止。這種粉飾太平的作法,等於是變相鼓勵危險商品繼續流通,甚至誤導民眾暴露在更大的風險中。

(作者為陽明大學公衛所法律政策組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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