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北市停管處弊案幕後

■台北市停車管理處產業工會

台北市停管處爆發集體貪瀆弊案,北市檢察署已將三名業者,及停管、建管共三名承辦人員移送偵訊,並懷疑有更高層級官員涉嫌包庇。我們認為,停管處的委外經營恐怕還有更多問題,需要大家一起來監督!

自高捷案爆發後,陸續出現與「民營化」、「BOT」、「委外經營」等有關的各種弊案報導,都是因為在招標前用各種手法規避政府採購法規定、招標過程涉及官商勾結、或決標後違反相關法令而遭查獲。此次停管處委外經營弊案亦是如此。

依政府採購法規定第六十五條規定,得標廠商不得轉包,但停管處承辦人員卻要求中崙加油站得標廠商將工程轉兩手包給自己人,並以插乾股方式獲取經營利益。

而停管處的三科今年初開始把幾個根本就在不同地區、相隔遙遠的平面場綁在一個委外案裡招標,譬如九十四年六月八日決標的「東園、中山、樂群平面外包案」:樂群平面在內湖美麗華廣場對面、東園平面在萬華區環快橋下、中山平面則在中山區運動中心旁,彼此間根本就差了十萬八千里。

一般人可能不知道這樣的外包方式有什麼問題?如果幾個停車場在同一區域,外包廠商若遇勞工休假等則可適度調度人力,但以跨區域的方式招標,就會自動排除許多經營規模不夠的外包廠商。

工會懷疑:停管處三科根本就是要幫忙幹掉小型外包商,讓大型外包商大者恆大,停車場的委外利益則逐漸形成寡占。至於這中間是否也牽涉到官商勾結,則有待市府政風與檢調單位追查。

交通局原有一份「停車場委外監督考核要點」,規範如何監督停車場委外廠商,因為委外廠商為了節省成本,賺取最大利潤,不是在設備與管理上偷工減料、就是剝削勞工薪水,工會要求參與「委外監考要點」的修定與「委外監督考核小組」,共同監督委外問題,避免委外勞工遭雇主剝削、或是委外業者自行增劃停車位、廠商胡亂收費等問題發生。

停管處原先同意工會參與,卻數次反悔,最後表示將待「停車場委外監督考核要點」修訂將工會納入成員後,再邀工會參與。結果日前三科新的督考要點出爐,根本就沒將工會納入,擺明之前就是欺騙工會!

工會一直堅決反對路邊停車場外包,因為路邊開單明顯牽涉到公權力的行使,並不適合委外,委外之後通常就是拚了命開單賺錢而已,誰還管什麼公共服務?至於路外場,工會則要求那些要外包需先經過協商,且應參與外包後的監督,同時可以保障現有員工的權益,避免委外後對市民、對勞工所產生的不當剝削,也可減少官商勾結、貪瀆舞弊的弊端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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