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人民抗爭為公義!

當國家主權如擠牙膏般,隨著政府對外談判,一段段被擠掉,人民當然有權向馬政府抗爭;當你我生存權及工作權,隨著政府對外談判,一次次付諸東流,人民當然要上街頭示威抗議!

台灣人民為何要抗議江陳會?為何要反對江陳協議?為何要反對台灣與中國簽ECFA?原因其實很單純,就是歷次江陳會談及所簽協議、以及未來將簽的ECFA等等,對大多數台灣人民而言,都是賣國格、害民權。

因此,人民為了顧主權、保飯碗、護權益,抗爭就成了必要的手段,反對為的正是公理正義,符合民主憲政的主權在民原則,具有道德上高度正當性。當然,抗爭的理由正當、符合公義,並非「為所欲為」,而是「為所應為」。

台灣與中國將在台中舉行江陳會談,將簽下令人民深深不安的協議,因此,台灣派發動抗爭示威都是「為所應為」,上街頭正是為台灣前途,也是為保護自己權益及子孫生活方式!

顧主權、保飯碗、護權益等,本應是政府不能逃避的責任,如果馬英九政府能夠善盡責任,人民何須奔波街頭抗議?就是因為馬政府不顧國家主權、未能保護人民權益,反而把國家主權及人民權益往外送,人民不自保,又能依靠誰來保護呢?

當一個中國框架、終極統一目標,隨著兩岸會談、隨著國共論壇等,肆無忌憚的浮上檯面,要求兩岸協議交付公民投票,又被馬政府封殺,人民除了站出來反對、上街頭抗爭,向馬說「不」,還有什麼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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