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台灣人民必須奮起讓買票政黨垮台

台灣的選舉現象無奇不有,垃圾桶裡居然可以翻出花花綠綠的鈔票!彰化檢警週日晚間在查賄時,分別在多處里長與民眾家中搜索到選舉人名冊與疑似買票款,有樁腳在情急之下竟把一萬多元的賄款丟入垃圾桶意圖脫罪,原本人見人愛的錢財一時間跌落到藏污納垢的紙屑堆中,孰令致之?鈔票無罪,罪者其人,民主台灣層出不窮出現豬仔參選人肆無忌憚進行買票,難道不是所有國家主人的羞恥嗎?

這幾個案例均被檢舉為縣市長、縣市議員、鄉鎮市長賄選而遭查獲,不僅彰化縣,根據法務部的統計,截至上週,僅縣市長選舉部分,就有一○三件賄選案以他字案偵辦中,若再加上縣市議員、鄉鎮市長部分,則有高達上千件進入了司法程序,距離投票日還有兩週,甚至有二十餘件已經起訴,多人聲押獲准,但仍無法遏阻相關罪行持續蔓延,可以看出賄選猖獗的「盛況」正愈演愈烈。

去年二月上任的立法委員,議員大位尚未坐熱,已有四名國民黨員因涉賄被判當選無效並完成補選;上月國民黨中常委改選發生送禮綁票醜聞因而日前全部請辭重選,也是史上首見;年底十七縣市的三合一選舉,由於完全符合地方化「一票買三票」的組織系統與經濟效益,因此儘管選務單位三令五申,但是盤根錯節、腐爛到底的特定買票文化依舊鬼魅不散,侵蝕台灣的選舉品質與公平正義。

絕大多數台灣公民都高度期待檢調單位這次能夠不分黨派、除惡務盡,以樹立司法威信,也清明台灣的政治,但是當人民看到許多不負所託的檢察官戮力偵辦、累積查賄成果的同時,卻不時有不當政治干預、甚至部分檢調形同「東廠」介入選舉的傳聞紛紛,這些有手有腳的謠言,並未見當政者以身作則、澄清吏治,反而瓜田李下、推波助瀾。

例如馬英九跑到花蓮助選場合公開自爆,因吳敦義向他報告傅崐萁有兩案纏訟,因此「當時雖尚未兼任主席」,但考慮「如果傅在選前被判有罪,可能發監執行」,故無法提名。這段曖昧的談話,一來不諱承認總統任內黨政不分,二來疑似對司法作為進行高度暗示,這種惡質的操作是不是要坐實「法院是國民黨開的」?

另外,澎湖地檢署最近也幹了一件匪夷所思、涉嫌違憲違法的蠢事,竟然由當地檢警調首長共同署名發出四百多封「勸導信」,要求選民不要去投票,理由是這些人可能是「幽靈人口」。

何謂幽靈人口?在投票日前四個月,為投票而遷入戶籍,沒有居住的事實,有諸多要件可供事後調查,怎可在未有事證前就提出「警告」使人心生畏懼?澎湖地檢署遭質疑後,宣稱「這些是調查站逐一訪查有可能觸犯妨害投票正確罪的選民」,我檢察體系人員素質良莠不齊至此,難怪司法改革空喊多年,人民信賴始終低落難振,實其來有自。

選舉查賄到底是查真的查假的?人民心中自有一把尺,十七個選區的查賄績效自有客觀數據可供評比,選後大可由公民團體對法務部提出檢討;但不論檢調如何公正執法,這都僅止於治標,治本之道仍在如何打破喊著改革口號卻遂行制度性賄選的體系,以及如何讓「不買票就不會選」的參選人或政黨得到「買票就一定落選」的下場。

要做到這點,現代選民一定要覺醒,眼前的一千元、二千元,就如垃圾桶裡的污穢,交換了選票等於浮士德把靈魂出賣給魔鬼;即使暫時落袋,日後必定會被加倍討回、得不償失,因此對於由買票政黨提名的候選人,必須一律拒絕給票,唯有釜底抽薪,讓買票政黨垮台,也才能讓意圖操控司法做為私人工具的政客踢到鐵板,被一舉丟進歷史的垃圾堆。若做不到,台灣的子孫將來恐怕只能到博物館去瞻仰台灣民主的遺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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